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2GIRL女子拉拉學園 首頁 新聞 觀點 查看內容

〈同言無忌〉 就是會恐同 何必強迫接受

2011-2-22 15:07| 發佈者: ajenn| 查看: 1892| 評論: 2|來自: 自由電子報

摘要: 你在之前的專欄中曾經提到,即使是身為同志的父母,卻沒有義務一定要接受子女的同志傾向!這種觀念讓我十分意外和不解,因為我記得你也說過,如果能夠選擇,很多同志其實也並不願意當個同性戀,他們只是被迫接受自己 ...
文/開心幫幫主

Q:你在之前的專欄中曾經提到,即使是身為同志的父母,卻沒有義務一定要接受子女的同志傾向!這種觀念讓我十分意外和不解,因為我記得你也說過,如果能夠選擇,很多同志其實也並不願意當個同性戀,他們只是被迫接受自己的同志傾向。因此,如果這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父母如何能否認呢?(嘉義 小天)

A:在我們所置身的社會中,有一種普遍卻不一定會被人們承認的現象,那就是「恐同症」。

到底什麼是恐同症呢?恐同症是根據英文單字homophobia翻譯而來的一個詞彙,最早是心理學家喬治·溫伯格(George Weinberg)在他的著作《社會和健康的同性戀》裡創立的新詞。它可以分解為兩個希臘單字:homo表示「相同」,phobia表示恐懼,因此,它其實就是homosexual(同性戀)和phobia(恐懼)的混合詞,同志給了它一個非常貼切、傳神的中譯名,叫做「恐同症」。而在「維基百科」的資料中,對「恐同症」更有一句一針見血的描述,那就是「對同性戀和同性戀本身,沒有理由的憎恨和恐懼」。

說「恐同症」是一種普遍卻不一定會被人們承認的現象,真的是一點也不誇張,因為不管是東或西方,包括教會人士、其他宗教及民間團體,乃至有男性沙文主義或異性戀霸權思想的個人,都會對同性戀採取歧視和敵對的態度,其中比較文明的人,是會藉媒體或遊行等方式,來宣傳同性戀是一種不道德、是有罪的觀念;還有一些比較激進的暴力份子,甚至會到同志出沒的場合,進行恐嚇或毆打的暴力行為。

雖然同志經常強調,喜歡同性只是一種和多數人不同的選擇,和不道德有任何關聯嗎?更不該被視為是一種罪惡啊!遺憾的是,包括父母在內,他們雖然對同性戀一無所知,但對同性戀者,卻有著一種「沒有理由的憎恨和恐懼」。

所以小天,我並不是說父母排斥同志子女是對的,我只是希望同志認清現實,如果不幸你的父母有嚴重的「恐同症」思想,那是大環境給了他們根深柢固的觀念,要靠同志個人的力量對抗,是困難且充滿無力感的。

(如果你對同志親子或家庭議題有任何疑難雜症,歡迎來信寄到電子信箱GLclub@hotmail.com,每週二開心幫幫主將為你在版上解答。)

丟雞蛋
1

讚一個
14

遞鮮花

酷斃了
7

我認同

被雷劈

剛表態過的朋友 (22 人)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引用 倫子 2011-2-23 01:42
除了同居伴侶法尚未通過這件事情剝奪了我的基本權益之外
社會大眾的恐同症至今對我沒有太大影響
截至目前為止我都活得很自在
上司親人同事朋友和社會大眾的眼光我都不在乎
他們也沒都做出什麼對我有敵意的事~
與其說恐同症是異性戀族群的問題
不如說它反映了同性戀族群擔心自己不被社會認同的恐懼... ...
引用 溫柔的蛋捲 2011-2-22 22:40
我覺得時間還是一個關鍵因素。  社會的變革和觀念的改變是相互影響的,而且是長期的過程
至少在台灣,有很多人一直努力為同志爭取更多能見度 權利 和保障
這點是不容置疑的

查看全部評論(2)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4-29 19:13 , Processed in 0.07380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