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加拿大電】法院10日裁定,加拿大西部薩斯克其萬省(Saskatchewan)的證婚人員,依法不得以個人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戀夫妻證婚。 該省曾要求薩斯克其萬上訴法庭(Saskatchewan Court of Appeal)考慮一項法案修正案的合憲性,該案擬准許證婚人員可拒絕為同性戀婚禮證婚。 2004年加拿大通過一項里程碑裁定,再加上渥太華修正婚姻法承認同性戀婚姻後,每年平均為6到7場婚禮證婚的人員,仍有些拒絕為同性戀證婚。 該省法院裁定,該法律修正提案違憲,如果施行,「將違反男女同性戀平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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