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7 中國時報 陳函謙/台北報導 雖然性騷擾防治法下月五日才上路,不過台北市政府昨日在市長馬英九揭幕正式宣布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民眾申訴,申訴專線為0800089995。身兼主委的馬英九別呼籲民眾,「心動,不要行動!」 下月五日即將實施的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僱用人及學校、機關,依法必須配合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否則市府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馬英九表示,不論男性女性都很難不被「美色」吸引,可以心動,但不能「行動」。性騷擾不必然存在異性之間,同性也有可能,也不一定是男性騷擾女性,未來要持續建立正確兩性的觀念。 台北市社會局指出,性騷擾防治法以事件加害人所屬的單位為中心,規畫事前預防及事後防治,特別強調了雇主的責任。對他人性騷擾,經調查屬實後,可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乘人無法抗拒,強行親吻、擁抱或觸摸身體隱私處,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英九表示,北市首開風氣之先,6年前成立性騷擾評議委員會,不過對象只限於機關內部或是到市府洽公的民眾,也沒有刑罰,保護仍不足。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成立,收案範圍遠超過以前,也有法源依據和刑責,相信能發揮更大的功效。 他說,北市大眾捷運系統發達,性騷擾「黑數」可能不僅止於媒體報導,盼改善北市性騷擾情形,達成「城市有愛、騷擾不再」目標。 馬英九指出,性騷擾認定不易,申訴雖以當事人感受為最大關鍵,但也不能當作唯一證據,希望防治委員會調查時多參酌國內外相關文獻及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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