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6/02 02:38 蔡旻岳、吳政峰/綜合報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將持有、吸食K他命、一粒眠由原本無罪改為有罪後,五月廿二日起施行,但許多民眾仍懵懵不知;北縣有民眾嗆警察、北市還有[color=Red]男同志[/color]故作酷狀地主動向警方出示K他命,結果都遭到函送法辦。 北市警松山分局獲悉轄區內的一間同志舞廳利用連續假期辦趴,派員加強查察,清晨在南京東路上接連查獲周姓電腦工程師非法持有搖頭丸八顆、K他命六公克及林姓資訊業員工持有一瓶約兩公克的K他命,警方都帶回偵辦。 其中林姓男子遭警盤查時,不僅未露慌張神色,反而大方地從褲袋中掏出K他命,交到警方手上,還擺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模樣;直到警察翻出新法條給他大看,林某才臉色大變地說「不知道已經修法,K他命是撿來的」。得知將被函送罰款還要上課後,林某沮喪地說,只希望不要丟了工作。 按照立法院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新版本,對於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將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並強制限期接受四到八個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 其中新增條文也規定,持有K他命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廿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廿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瑞芳有一名劉姓毒蟲,日前向藥頭買了一包K毒,要返家「享受」時,被瑞芳警分局員警沈紀光盤查。劉男毫不掩飾從褲袋掏出十餘公克K他命,還嗆聲說,K毒是自己吸的,「我沒販毒,有犯法嗎?」 沈員不慌不忙地掏出新法條,劉某當場傻眼,「法律何時改的?我怎麼不知道?」沈員給他上了一堂法紀課「還好你持有的K他命不到廿公克,否則就要背刑責了」,不過劉某稍後又被搜出微量海洛因,還是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新法上路,不僅民眾霧煞煞,不少員警也一知半解,刑事局偵查科就表示,由於新法的施行細則還沒出爐,他們還在跟法務部協調,可能需要兩個月的「緩衝期」,至於裁罰金額多寡及講習由誰來辦等問題,各分局偵查隊則表示,他們反正依法取締,剩下交給檢察官處理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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