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李樹人】 雖然只有短短幾個字,但寫下「媽!我喜歡女孩子!」這需要多大的勇氣。留著短髮,長相清秀的小皮想起八年前的「紙條出櫃」,仍感觸良多。她說,當時很害怕,但還是豁出去了,如果大人不接受,也沒辦法。 「人不就應該要勇於面對真實的自我嗎?」小皮說,從小就知道自己與其他小女生不一樣,人家是妹妹背著洋娃娃,她卻喜歡積木、小汽車。上了高中,考取駕照,她更迷上重型機車。 身高170公分的小皮,外表看起來就是個小帥哥。她始終不認為,為何女生就一定得穿裙子!只要一穿裙裝,她就覺得渾身不自在。 國中就讀女校,夏天制服就是裙子。為了這件事,小皮經常跟教官躲迷藏,好幾次因為沒穿裙子,被找到訓導處。即使被記過,她還是不願違背自己的意願。 小皮認為,同性戀是天生、自然的,生來就是如此,任誰也沒辦法改變。她小學四年級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喜歡班上女生。 同志小孩該如何向父母出櫃?小皮認為,對父母出櫃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同志傾向很難隱瞞,如果心中藏著這麼大的秘密,日子一定過得很痛苦。 出櫃時,小皮只有15歲,留下紙條後,她跑到公園,握著手機,心情忐忑不安地等待爸媽的回應。如果可以重來一次,她說會選擇更好的方式出櫃,而不是用紙條。 她也建議,青少年同志如果想出櫃,最好等年紀大一點。平常多要多觀察父母對於同志的感覺,選擇適當時機,畢竟家長也不好受,一時會很難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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