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泓銘╱綜合報導】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漢(Lindsay Lohan)前年酒駕、持毒被捕,法官念在她年輕,讓她服刑1天就出獄,緩刑3年。她最近搬家與女友珊曼莎羅森同住,卻未向法院報備更改住址,違反緩刑條例,上周四被比佛利山法院傳喚說明,差點重回監牢。 忘有罪在身 美國「TMZ.com」網站報導,22歲的琳賽和女DJ珊曼莎打得火熱,年初在加州豪宅同居,但她壓根兒忘了自己有罪在身,根據規定,她必須在遷入的10天內──即本月12日前,向法院更改住址,但她疏忽未報,因此被法院傳喚。但她律師表示,琳賽已完成法官要求,事件已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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