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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吃裡扒外串通慣竊偷錢 竊賊自首不成

2009-1-18 13:03| 發佈者: 小惡| 查看: 993| 評論: 0

更新日期:2009/01/18 04:33 李坤建/竹縣報導
新竹縣兩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同性戀,因不滿老闆娘百般刁難,竟串通一名男慣竊闖空門偷錢;案發後其中一名女同性戀坦承犯案,這名竊賊見東窗事發,竟跑到外縣市的新竹市「自首」,欲減輕其刑;不過為時已晚,警方已寄發通知書,嫌犯乾脆一逃了之。


警方表示,在竹北市中正西路一處加油站工作的林玉蓉(十九歲)、廿五歲謝女,因不滿老闆娘平時對她們屢次刁難,竟聯手策畫叫唆廿六歲的范姓慣竊闖空門偷錢,想藉此報復。


謝女在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平安夜值大夜班,凌晨一點時,休假的林女騎機車攜帶消夜來給謝女,然後再騎車去載范某,然後繞到加油站後方讓他下車,自己再到加油站和謝女聊天,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據」。


范嫌用力推開一樓辦公室冷氣機孔進入,豈料竟觸動三次警報系統,還製造巨大聲響。不過,由於辦公室外有兩女把風策應,且無人發覺有異。范嫌成功進入辦公室後,將抽屜裡的六萬五千餘元現金偷走,並將監視錄影器的電腦主機搬走,再丟棄在溪州橋下,企圖湮滅證據。


范嫌得手後分贓各一萬元給兩女,三人以為毫無破綻,豈知老闆娘認為兩人根本就有問題,警報系統響了三次竟毫無警覺,實在有虧職守,氣得將兩人炒魷魚。


警方也覺得有員工內神通外鬼,於是約談兩女,但謝女不到,林女終坦承與謝女唆使范嫌行竊。警方於是寄發通知書,要求兩人盡速到案說明。


范嫌知曉後,恐嚇林女說:「不要亂說話,自己把這件事情擔下來,就算警方約談,打死他都會不會承認」,但林女不理會,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再度前往警局作筆錄。范嫌見案情已經曝光,翌日竟異想天開跑到新竹市警察局刑大「自首」,希望警方還沒抓到他之前減輕其刑。


殊不知,范嫌的行為僅能算投案,警方表示,自首成立條件,是在警方尚未得知嫌犯真正身分前,警方既已寄達通知書,並不算自首。范嫌見自首無法成立,迄今仍未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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