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線上消息(記者石嶠 鄭凱 通訊員:宋致強、楊泉):一對兒同性網友通過網聊產生了“感情”,後二人開始以“交友”名義頻繁接觸,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其中一人提出斷絕這種不正常的關係,不料卻遭到對方的拒絕,並提出想要斷交必須交出10000元“損失費”。 4月30日上午12時許,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北倉派出所接到王某(男,32歲)報案稱:自己被 “網友”敲詐10000元錢。派出所民警接報後立即展開偵查工作,經調查,民警發現原來王某閒暇時經常上網聊天,去年11月份在一個網路聊天室裏與趙某(男、31歲)認識,二人相約見面後不久便產生了“感情”。後二人因鬧矛盾,王某提出不願再與趙某交往,但趙某卻執意不同意,並始終對王某糾纏不休。一日趙某又找到王某提出要重歸於好,再次遭到王某拒絕,見王某並沒有悔改之意,趙某提出:“要想斷交,就拿錢了事”。王某為了儘快擺脫趙某的糾纏,便將隨身攜帶的1000元錢交給了趙某。本以為可以就此了事兒的王某沒有想到,趙某還是不斷的死纏爛打,變著法的找其索要錢財。 王某無奈之下又給了趙某2000元,沒想到吃慣甜頭的趙某更加變本加利,4月30日上午,趙某將正在上班路上的王某攔住,再次強行索要錢財,在發現王某並沒有帶錢的情況下,將王某隨身攜帶的單位營業執照等物品搶走,並提出:“想要拿回執照就拿10000元錢來”。見趙某跑遠後,王某撥打110報警。 民警隨即趕到現場,在了解完事情的真相後,立即對趙某實施抓捕,但由於趙某無固定住所幾次實施抓捕均未成功。於是民警想到了一個“甕中捉鱉”的萬全之策。 民警讓王某給趙某打電話,約其5月1日下午18時在一小區內見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並就此了結此事。趙某在電話裏很爽快的答應了,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民警們設下埋伏。當日下午18時許,一個詭秘的身影出現在了小區門口,經王某辨認此人正是敲詐他的“網友”趙某,此時設伏民警一擁而上將趙某當場抓獲。 經審訊,趙某如實交代了敲詐王某的犯罪事實,目前趙某已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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