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金章�台北報導】 2007.03.08 04:54 am 男同志張威欽以網路為媒介,以暱稱及「無聊約見面」、「找地方住」等理由,博取男同志等不特定網友同情予以留宿,或發生一夜情,隔天再趁對方上班、上學時,予以大搬家或竊盜、強盜財物,涉及各地數十案,昨天被捕。 張威欽年僅20歲,但有多項前科,身高170多公分,長相斯文,即將入伍服役。張是單親家庭,與父親、祖父同住台北市中華路老舊公寓。張到案後承認是同志,銷贓所得都用於吃喝玩樂,及購買名牌、包包。 張威欽先後在天堂、勁團遊戲、同志網站、UT聊天室,以本名或假名,登錄數個帳號,再以健健、KEN等暱稱上網,並以「無聊約見面」、「找地方住」等理由,博取不特定網友、同志同情讓他寄宿,對方如是同志,他即自稱0號,有網友上勾,即不分晝夜搭車趕到與對方發生一夜情,再趁機犯案。 偵一隊是接獲男同志報案,指稱在網路認識張威欽及一夜情後,張趁他隔天上班時,雇人大搬家竊盜財物,還盜取室友財物;警方透過網路反查,找到曾與張有過一夜情,或留宿過他的網友,竟有數十人遭遇幾乎相同,因而展開追查。 警方調查,從去年7月起,張威欽即開始犯案,被害人遍及台北市及台北縣、宜蘭、苗栗、高雄市、屏東市等地數十人,被害同志、男女網友,年紀在17歲到24歲之間,有多名被害人是高中、大學、技術學院學生。 張威欽所犯大部分是竊盜案,但其中一案是張留宿高雄市17歲蔡姓女網友住處,因她皮膚較黑,張對她沒「性」趣,竟騙女網友說他有一種美白的藥,可幫她漂白肌膚,而以迷藥混充美白藥迷昏女網友,強盜她的現金、包包、手機、電話卡等多項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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