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6 聯合新聞網 心理諮商師吳健豪輔導涉性侵的少年時,播放限制級同志影片「放輕鬆、隨性做」,並讓少年翻拍片段觀賞,經台北市社會局罰鍰六千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未顧及專業輔導上的必要性及教育性,判決撤銷。 法官認為,「放輕鬆、隨意做」一片,內容雖涉及性事,但是以輕鬆逗趣的喜劇手法,深入探討同志社群的多元樣貌與價值觀,不致引起一般人的羞恥或厭惡感,具有一定的教育價值,在專業輔導上具有教育性、藝術性,不是兒少法所指的猥褻、色情錄影帶。 本案受輔導的何姓少年七歲起就被安置在育幼院,兩年後遭院內國中生性侵,隨後接受治療。何姓少年十四歲時,育幼院內爆發疑似院童集體性侵事件,何姓少年由受害人轉為加害人。 九十三年十一月吳健豪加入輔導何姓少年的行列,九十四年九月間,育幼院主任發現何姓少年一個人在寢室觀看「放輕鬆、隨性做」影片,隨即通報台北市社會局處理,並終止吳健豪的輔導。半年後,育幼院再度爆發集體性猥褻事件,何姓少年也在其中。 台北市社會局為瞭解吳健豪的做法是否專業,函詢衛生局,衛生局經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心理師研究後表示,「法律規定青少年不能觀看限制級影片,心理師如播放限制級影片,即觸犯法律」。 台北市社會局向片商優士電影公司查證確定「放輕鬆、隨性做」屬限制級,且吳健豪在接受調查時,也承認沒有確認片子是否為限制級,社會局決定開罰。 吳健豪無法接受專業被否定的裁罰結果,經由行政訴訟據理力爭。吳健豪指出,「放輕鬆、隨性做」是八十八年金馬國際參展影片,更曾榮獲一九九八奧斯汀同志電影節觀眾票選影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出版的同志手冊,也將本片列為認同同志的推薦影片,這部片並非色情A片。 吳健豪說,何姓少年從性侵過程開啟個人的性經驗,也認識到自己同志的傾向,輔導者應該協助何姓少年在同性戀不被接受及汙名的大環境裡,有安靜的空間去了解、接納自己的慾望。他播放以「性和同志」為議題的影片,甚至讓何姓少年翻拍,是在讓何姓少年學習掌握自己的慾望,學習人我的界線,完全是基於專業的考量。 法院審理本案時,特別請東吳大學教授王行擔任鑑定證人。王行認為,何姓少年歷經數位醫師、諮商老師,都難以建立穩定持續關係,直到吳健豪才改變。而同志電影「放輕鬆、隨性做」和何姓少年的生命經驗具有對照性,吳健豪的做法確具有輔導意義的教育功能。 法官採納王行的專業意見,指台北市衛生局的看法,完全置專業於不顧,非心理輔導的正確取捨,不能作為社會局處罰吳健豪的依據,判決撤銷六千元的裁罰。 |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5-8-14 11:33 , Processed in 0.08152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