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中廣 【2005/12/30】 今年九月初,新竹交通大學校園內發生潑酸傷害案件,被告是一名三十六歲男子楊燿瑞,他假冒女子與男友交往一年多,因為要求男友復合無望,因而潑酸報復.檢方偵察終結,依強制罪以及重傷害罪起訴被告,合併求刑十四年重刑.(林憲源報導) 這一起潑酸傷害案起因於男女朋友鬧分手,但是男女朋友兩人都是男兒身,卻不是同性戀.被告三十六歲男子楊燿瑞,是在去年八月間,化名林婉儀(據檢方指出意為:零與一),假冒女子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梁姓男子.兩人隨後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 兩人在交往一年多的時間內,被害人始終未曾懷疑被告的性別,原因在於被告始終沒有讓被害人看見他的臉,起訴書中甚至大篇幅登載兩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說明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都是由被告先進入房間,關掉燈光,要求有近視的被害人脫掉眼鏡,交談時也要求背對背坐著.不過,兩人鬧分手也就因為被害人始終沒見過被告真面目,多次要求遭拒之後,因此要求分手. 被告楊燿瑞不願分手,除了騷擾被害人之外,連同被害人的親人,朋友都受到騷擾,以致被害人和親友遭到公司辭退.甚至在最後談判時要求被害人下跪道歉,以預藏的硫酸潑灑被害人. 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涉嫌重傷害以及強制罪,合併求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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