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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反同性戀歧視社團指導老師答記者問

2006-11-13 17:13| 發佈者: Claire.BI| 查看: 1104| 評論: 0

《東南快報》 2006-11-10

  經批准註冊,中山大學學生社團“彩虹社”10月12日正式在中大珠海校區成立。因其社名與標誌均引自“同志平權運動”的標誌“彩虹旗”,而被媒體視為“國內首家同性戀學生社團”。作為指導教師的女性學者、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艾曉明與她的學生們,猝不及防中被推到“風口浪尖”。李銀河則在博客上發文稱“他們在創造歷史”。
  
  第一個“同志”社團
  
  記者(以下簡稱記):媒體都問您什麼呢?
  
  艾曉明(以下簡稱艾):問題幾乎集中在彩虹社成員是否全是“同志”上。彩虹社當然有“同志”同學,但絕對不會說你不是“同志”就不能加入。
  
  記: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不斷澄清它不是同性戀組織?
  
  艾:“同志”議題依然敏感。當學校承受某種程度歧視的壓力時,可能會採取一些保護性措施。無論怎樣,校方有責任採取他們認為合適的舉措。
  
  記:你們預先對壓力有沒有做好心理準備?
  
  艾:沒有,我們開始並沒想到這件事會受到這麼大的關注。
  
  記:李銀河老師,彩虹社這種性質的社團在高校多嗎?
  
  李銀河(以下簡稱李):我還沒聽說過。現在並沒有一個正式的社團以反同性戀歧視為主旨。彩虹社在這方面是第一個。
  
  男女“同志”一樣多
  
  記:如今同性戀者在高校學生中佔多大比例?
  
  李:有調查顯示,6%左右的大學生在大學期間首次發生了同性之間的性接觸,有同性戀傾向和同性接觸的男女生一樣多。這個比例跟其他國家比並不高。
  
  記:在同性戀議題上,內地高校似乎走在其他民眾前面。
  
  李:在學校這個環境裏,文明程度比較高,最容易對少數族群採取寬容的態度。
  
  有家長甚至要自殺
  
  記:此前有媒體報道,彩虹社將與其他“同志”組織或個人進行交流。但現在彩虹社的同學開始否認這一點。
  
  艾:我們這樣一個做性別教育的社團,怎麼可能和同性戀組織沒有聯繫?所以我說不能讓大一大二的同學馬上面對非常強大的社會壓力和媒體壓力。
  
  李:我覺得他們已經夠勇敢了。明明是異性戀,卻來幫助同性戀反歧視,這就很不容易。如果再牽扯上“介紹朋友”,他們的壓力就更大了。
  
  記:家長們對於同性戀的擔憂絲毫不會低於“性解放”。彩虹社的成立,難道不會導致家長們的強烈反應?
  
  艾:家長接受自己的子女是同性戀,需要我們去展開大量的教育。在中國,大部分家長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的,孩子也不會跟家長“坦白”。我們不要讓個人去承受這些困難,而是全社會來創造一個平等、無歧視的氛圍。
  
  記:假如艾老師您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怎麼辦?
  
  艾:幾年前你問我這個問題,我會很擔心他在社會上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現在,我會支援他,和他一起去抗爭壓力。
  
  李:在中國,同性戀孩子比較難過家長這關。有一位母親知道24歲的兒子是同性戀後要自殺。另一位離異的母親問我:“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如果是因為我們離婚的話,為了他我們可以復婚。”她都不知道這兩件事情沒有必然聯繫。同性戀恐懼症這麼厲害,大家需要共同努力來消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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