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立法會繼續討論修訂《婚姻條例》草案,容許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人士可以註冊結婚。有立法會議員及精神科醫生質疑,如果跨性別人士未能完成整項變性手術,會造成生活不便,甚至引起逆向歧視。另有議員批評,要求跨性別人士完成手術才可以結婚,等同向他們施加酷刑。終審法院去年就變性人W案件,裁定《婚姻條例》違憲,當局計劃允許跨性別人士以新性別結婚,但必須完成整項變性手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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