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7日蘋果日報報導 【張欽╱台北報導】網路留言版主賴女,不滿遭網友劉女在留言版上公開辱罵被T(指女同性戀中的男性角色)上過等言論,憤而控告劉女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誹謗罪判劉女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六千元。 辯稱為反擊 判決指出,劉女(三十五歲)不滿賴女在其註冊的網路留言版上用言語攻擊她,憤而以以暱稱KKLes名義,自KKCity網路城邦,進入賴女開設的Feeling留言版,發表「版主到處說自己的姦情史」、「被男人上過不算什麼,但娘T給T上,怪耶,她不是自己是鐵錚錚的一條T。」 劉女雖辯稱是反擊賴**才發表賴女與他人發生三角關係等,但法官審理認為,賴女之前留言內容並無毀損劉女名譽,劉女的言論已使網友產生賴女性關係隨便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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