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5日電】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說,婚姻平權修法是落實基本人權,若變成需要另訂特別法,就已有歧視、隔離的概念。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在新書中表示,無需阻止同性婚姻、收養子女,不過最好另訂新名稱、制定新法律來規範這種新型態的結合,不與傳統的男女婚姻混淆。 伴侶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等同志團體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不認同林義雄的觀點。 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執行董事陳嘉君說,同性戀共同生活和建立家庭的權利是基本人權,法律要解決國家長期漠視同性人權的現象,且同性戀也不是「新型態」的結合,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另訂特別法就是歧視。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表示,唯一的做法就是把婚姻制度大門打開,讓多元性別可以平等成家,這才是真平等;性別不明關懷協會代表吳芷儀表示,如果法令只區分同性、異性,永遠無法照顧性別不明者需求。 |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5-5-11 16:32 , Processed in 0.0720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