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1日青年焦點 http://why.eastday.com/eastday/node33/node35/node14959/userobject1ai192691.html 新婚不久,妻子對丈夫若即若離,後來更與別人互發曖昧短信。丈夫留心調查之下,卻得到令他難以接受的結果——他們婚姻的第三者竟是女人,與自己相識相知相戀了整整五年的妻子其實是個同性戀。無奈之下,丈夫以此為由,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日前浦東法院同意了丈夫的請求。據悉,這是本市首例夫妻一方是同性戀者,另一方難以容忍起訴離婚的案件。 新婚夫妻貌合神離 5年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何先生邂逅了小如。 小如是一個護士,白衣天使的溫柔迅速打動了何先生的心,何先生對小如展開了熱烈的追求。2年後,小如終於接受了何先生的誠意,成了他的女朋友。7個月後,這對戀人在親友們的祝福中,踏入了結婚的殿堂。 可是新婚的快樂沒有維持很長時間,何先生漸漸感覺妻子越來越陌生——儘管他自己承擔了家中所有的家務,對小如百般呵護,但這種疼愛並沒有獲得妻子的回應,兩人的關係急劇降溫,小如甚至提出了“分房”的建議。 深感委屈的何先生第一次對妻子發火,小如一氣之下便離家出走。誰知,這一走就走了40天。直到何先生找到小如的工作單位,才在職工宿舍找到了她。在一番認錯之後,小如跟何先生回到了家中。但是雙方的矛盾卻更加升級,此後小如每週都會以值班等藉口離家幾天。 妻子的外遇竟是女人 妻子頻頻徹夜不歸引起了何先生的懷疑:小如是否有了外遇?但妻子小如平時的社交圈很小,也不太和男性交往,何先生實在猜不出這個“第三者”的身份。 小如有寫日記的習慣,為了探明妻子“突變”的原因,何先生決定看一下妻子的日子。今年年初,乘妻子在單位值班的時候,何先生用偷配的鑰匙,打開了妻子的抽屜。翻開小如的日記後,何先生看到妻子在日記中充滿了對“心上人”黃某的思念和內心的糾纏。同時,細心的小如還將黃某發了的手機短信逐字逐句地記錄下來,黃某在短信中稱小如是“女神”,不應有任何男人來染指。 何先生一氣之下,按著電話號碼打了過去,準備痛罵第三者黃某。但電話那頭一個清脆的女聲讓何先生絕對懵了。“你是黃×?是女的?”何先生有些不相信,當得到對方肯定的答覆後,何先生這才明白妻子的出軌對象原來竟是一位“同性中人”。 當何先生對妻子小如攤牌後,小如承認自己有了外遇,對象就是同在一家醫院工作的女醫生黃某。小如哭著告訴何先生,自己本來就對男性比較冷淡,當黃某對自己展開激烈的追求後便不能自已。但小如堅決不同意離婚,她表示只是同黃某有精神交流 ,不能算出軌。 與丈夫有了這次談話後,害怕離婚的小如與黃某簽訂了一份避嫌協議。約定黃某不得隨意來找小如,破壞其家庭等等。儘管小如千方百計欲保全家庭完整,但當丈夫何先生在整理屋子時,搜出了這份協議後,他堅定了離婚的決心。兩人經常為了此事發生爭吵,經110民警數次上門處理才平息糾紛。今年3月,小如離家與何先生分居。不久,何先生拿著小如的日記和協議,作為物證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離婚。 今年8月,浦東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小如並未到庭,法院認為根據日記等文字材料,可以看出雙方婚前了解不夠,婚後時有矛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之後,小如提出何先生在收集其婚外情證據時,侵犯了她合法擁有的隱私權,日記等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也不能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而向法院提出反訴,但遭到了法院的駁回。最終法院認為:小如在法院合法傳喚拒不到庭應訴,可視為其放棄了抗辯權和調解和好的機會,印證了原告何先生主張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事實,因此法院做出了缺席審判,判決兩人離婚。 據悉,小如已向市一中院提出上訴。 各方觀點 同性戀能否成為離婚理由 由於《婚姻法》中針對同性戀者的條款尚是空白,同性戀行為是否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界存在三種爭議意見。 意見一:同性戀不是離婚理由 有關律師認為,首先對於同性戀,我國法律並未規定是違法行為。而且夫妻一方的同性戀行為並沒有違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姻法》中,沒有將一方有第三者列入雙方離婚的理由中,而且倫理上對於第三者的界定更是只限于異性。即便是同性戀者已有“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法律上也是指異性同居而非同性同居。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的原則,不應當將同性戀視為夫妻雙方離婚的理由。 意見二:同性戀屬於“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復旦大學法學教授廖珮娟認為,同性戀行為違反了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原則,侵害了婚姻家庭的穩定性,應當適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許夫妻離婚。 意見三:同性戀不能簡單成為離婚理由 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徐宇舟律師認為,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不能簡單的以一方是同性戀,就認定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因為同性戀也分多種情況,不少同性戀者也是雙性戀,對於自己的配偶,可能還存在深厚的感情。如此,同性戀不能成為離婚單一的理由。關鍵看是否還有其他因素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如沒有, 提出離婚者更應該幫助同性戀一方調整心態,而不是簡單地提出離婚。 |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5-6-22 08:56 , Processed in 0.08142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