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雅加達電】正當全球陸續為同志爭取權益時,印尼1名軍人因為同志身分遭法院判決解職並處有期徒刑5個月,引發輿論譁然。 《雅加達環球報》(Jakarta Globe)報導,1名姓名縮寫為S.N.F.的二級上士(Second Sergeant)遭到雅加達1所軍事法庭判決他所屬的部隊必須將他解職。S.N.F.在上訴書不承認自己是同志,這也是印尼軍隊第1起根據同性戀指控做出的判決。 2008年從軍的S.N.F.在向萬隆法院到雅加達高等法院的上訴中否認所有的指控,包括指控他是同志的判決。他表示,對於他是同志的指控並未獲得專家的意見支持或是醫生檢驗背書。他要求法院進行醫學檢驗,判定他到底是不是同性戀。 不過,高等法院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地方法院的原判,判決部隊必須將他解職,並判決他5個月的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指出,判決他有期徒刑不是因為他是同性戀,而是他因受到同性戀身分困擾,曠職42天。 這起案例也引發印尼人權團體關注。印尼人權活躍分子漢達爾迪(Hendardi)表示,法院必須說清楚S.N.F.到底有沒有曠職,以及說清楚判處他5個月徒刑是因為曠職,而非是因為他的性傾向。 漢達爾迪指出,沒有人應該因為性傾向受到處罰,這是聯合國保障的基本人權。 雅加達軍事法庭1名法官則認為,同性戀對軍隊有負面影響,因為同志族群會尋找同類,因此,同性戀的行為會在軍隊中傳染開來。 此外,這名法官也提到,同志族群因傾向頻繁更換伴侶,因此容易罹患性病及愛滋病。他說,同性戀行為不符合印尼宗教及其他規範,最終會毀了印尼國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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