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白網 楊芸 編譯 2013-08-02 早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Pepper Schwartz就對情侶間的性生活情況進行過調查。從這個調查中,她得到了算是自己職業生涯中最有影響力的一大發現:非單一伴侶制(註:原文中所提及的monogamy原中文意思為「一夫一妻制」,但是在此文中涉及到同志配偶時,我們翻譯為「單一伴侶制」,non-monogamy同理被翻為「非單一伴侶制」。)的現象在男同性戀者中非常多,有多達82%的男同性戀者都有和自己戀人以外的人發生過性關係。三成多點的男同性戀伴侶們認為單一伴侶制很重要,而另外三分之二的人認為單一伴侶制不重要或對此持中立態度。 Schwartz還有個有趣的發現:同性戀者的結合(異性戀者也是)並不一定跟兩人的性生活有關係。一些男同性戀者告訴她說,他們都很愛自己的另一半,但並不就是物理性質上的相互吸引。還有一些人表示自己想過單一伴侶制的生活,但是因為伴侶不支持、或者是同志圈的文化(亦有兩種原因都有可能),這種願望並沒能實現。 Schwartz認為,在艾滋病蔓延開來以前,單配製趨勢就已經在男同性戀群體中興起。幾十年來,雖然沒有達到異性戀夫妻間那麼高的單配製比例,男同性戀伴侶們也都越來越貼近單一伴侶制的生活。在佛爾蒙特州的調查研究中,Esther Rothblum發現有在異性戀家庭中,15%的丈夫有婚外性行為,而這個比例在進行過民事結合的男同性戀者中是58%,在沒進行過民事結合的男同性戀伴侶中是61%。被問及夫妻間是否曾達成過關於婚外性行為的協議時,僅4%的丈夫和妻子就這個問題進行過探討,並最終得到認可;這個比例在進行過民事結合的男同性戀者中是40%,在沒進行過民事結合的男同性戀伴侶中是49%。異性戀女性和女同性戀者則是恪守單一伴侶制的,特別是女同性戀者。有14%的妻子有過婚外性行為,這個比例在進行過民事結合的女同性戀者中是9%,在沒進行民事結合的女同性戀伴侶中是7%。 對於到底是同性戀者即將改變婚姻,還是即將被婚姻改變的問題,解決起來有個很棘手的環節,那就是性生活和單一伴侶制。私生活總是很隱秘的。Lee Badgett是馬薩諸塞大學的一名經濟學家,她曾在荷蘭做過一個婚姻調查,在這個調查中她發現,儘管很多同性伴侶轉變了自己對於平等主義的信仰,但他們也不推崇非單一伴侶制,雖然事實上他們的行為並沒遵從單配製。許多像Dan Savage(一位性愛專欄作家)一樣的同性戀權益倡導者們,都公開爭論說堅守單一伴侶制對伴侶們來說無疑是弊大於利的。Savage提出了一個問題:是否大多數人能幾十年如一日的只和一個人做愛?他還告訴我說:「一夫一妻制對於異性戀夫妻來說簡直是災難」,因為它太不切實際,他還說「男同性戀者們就更能正視人的本性」。Savage自己的婚姻就是在單一伴侶制的模式下開始的,他們規定:任何一方的出軌行為都將終止這段關係。當他和丈夫準備領養孩子的時候,Savage提議說要放寬這個約定。他認為,沒必要因為一個意外事件就使他們的愛巢分崩離析。在這之後,他的丈夫更是明確要求允許彼此出去偶爾獵艷,這樣的要求在Savage看來,就是給他們的關係上了一道安全閥。如果社會想讓婚姻更有彈性,那我們就必須恪守「一夫一妻制」的生活。 美國國家大教堂的主教Gary Hall認為,婚姻即將發生改變,這個變化可能會讓人覺得可怕。Gary Hall說「同性婚姻正向我們展現一幅別樣的婚姻藍圖。」 在民意法庭上,那些向妻子提出要過非一夫一妻制的生活,並說這樣做是為了剛出世的孩子好的丈夫,往往都敗訴。當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們不再支持Savage所說的「空間」言論的時候,一些專家卻把這看做是表明男同性戀者在談論「性」這個話題的時候比其他人更開放。加州的查普曼大學教授、家庭治療師Naveen Jonathan說自己目睹過許多同性戀伴侶花很多功夫來精心定製一份詳細的「性契約」的過程,契約條款的內容有「在一定的時間場合之下,雙方可以不完全遵循單一配偶制;但是在一些時間場合之中則必須遵循。」 雖然一些異性戀夫妻也有些類似的「約法三章」,但在大多數時間裡,他們都只是佯裝過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說到這樣「裝」的原因,那可能是異性戀夫妻間很少能像男同性戀伴侶間那樣,安排固定的時間,開誠布公的來交流彼此對性愛,慾望,和承諾中遇到的問題。 其他的專家則質疑那些認為男同性戀者偏好非單配製伴侶關係的說法。Kinsley性學、性別與生殖研究院的進化生物學家Justin Garcia認為Savage把非單配製比作安全閥額說法「很有趣,但是,這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他個人的說法而已。」 Garcia指出,並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一直想著性,也不是所有男人喜歡那麼開放的關係。他還補充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同性伴侶之間交往的方式更健康——他們更願意去協商解決問題。但是協商也會有壓力。」 有些時候,一方想過單配製的生活,卻因為另一方不願意而被迫妥協。 那到底是非單配製婚姻好還是傳統婚姻好呢?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的同性戀者中,女同性戀者更傾向於選擇結婚,但她們並不支持非單配製婚姻。有證據表明,結婚會改變一個人的行為習慣。William Eskridge和Darren Spedale發現,在挪威,瑞典和丹麥三個國家都公開承認同性戀伴侶的合法關係的很多年之後,國內的HIV感染率也有所下降,但是許多同性伴侶還是紛紛要求政策法規關注單一配偶制。 性是傳統婚姻制度對同性婚姻規範持反對態度的內容之一。國家大教堂的主教Gary Hall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同性婚姻是對傳統婚姻的良性「批判」,但是傳統婚姻也在做相應的反批判的工作。他表示自己不會為兩個想過非單配製生活的人主持婚禮,並認為「單一配偶制」將成為同性戀群體和教會之間對話中的「關鍵問題」。現在,一些教堂正逐漸開始接受那些「行為舉止看起來像異性戀夫妻的同性伴侶」,也在盡量理解和包容那些不信奉單一配偶制度的同性戀伴侶。他希望在這樣的互相體諒中,教會能不再用審判的態度來面對正在進行的社會變革,比如越來越多的未婚同居者和與獨身主義者。「我們真該好好考慮怎樣才能更有說服力地對人們談論性行為和性關係。」 所以,是的,婚姻即將發生改變,或者說,是再次發生改變。事實上,已經不存在傳統婚姻這樣的東西了。在人類歷史上,婚姻一直是各大家族強強聯手的途徑和大國之間的外交手段,往往在雙方子嗣的孩童時期就已立下承諾。在《聖經》中,一個男人不僅可以迎娶他兄弟的遺孀,還可以有好幾個妻子。婚姻是為男方延續香火併傳承其財產和權力的工具;是判定孩子身份合法地位標準;是美國黑人無法享受到的特權;是父母能為自己孩子包辦的林林總總;是吞噬婦女的一紙文書。進入十九世紀后,英國古老的共同聯盟法律中,「人與人的結合」意味著已婚婦女從屬於她的丈夫,她也從此喪失了自己原有的法律地位,權利以及財產。 如今,傳統婚姻制度中的許多細枝末節都被虛化了。童婚在大多數人眼中成了侵犯人權的行為。《已婚婦女財產法案》也保證了已婚婦女的法律地位;最高法院已經在「樂雲案」后廢除了對跨種族婚姻的禁令;離婚也變得更容易,因此婚姻也不再是終身制了。近年來,單親家庭越來越多,再加上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已經將結婚和生兒育女這兩件事分割開了。婚姻一直是隨歷史變遷而逐步發生變化的,我們也相信同性婚姻會將婚姻推向下一個進程。 對於同性戀者是否是社會先驅的爭論早已有之。在1992年,英國社會學家Anthony Giddens就曾說同性戀者的出現預示著一個新聯盟的產生,同性戀伴侶門會把一個問題提出來反覆協商,直到雙方都滿意為止。同性戀者們正在構建一個更加強大而緊密的聯盟,因此我們也會得到更多的「反事實」,來解釋影響婚姻盛衰的因素中,到底哪些是與性別差異有關,哪些不是。 其實,同性婚姻也並沒有和傳統婚姻大相徑庭。如果同性戀者的婚姻生活長期都充斥著無休止的爭吵,還枯燥乏味,讓人難以忍受,而其他婚姻中的人都感到幸福滿足,其樂融融,彼此相親相愛,我們就會發現爭吵並不意味著男人跟女人之間水火不容,它只不過是人們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一塊避不開的絆腳石罷了。 資訊來源:愛白網 作者譯者:楊芸 編譯 2013-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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