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管淑平/法新社巴黎4日報導〕在法國政府宣布,一條超過200年歷史的禁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後,巴黎的婦女終於可以放心穿長褲,而不需擔心會遭到起訴。 法國女權部長瓦洛—貝勒卡桑(Najat Vallaud-Belkacem)在聲明中說,這項1800年11月17日實施的禁令,已不符合現代法國價值觀和法律。這道命令要求巴黎婦女若想「穿得像男人」,必須先取得市警局許可;這項命令分別在1982、1909年修訂過,允許婦女「騎單車或者騎馬時」穿長褲,但禁令一直存在。 瓦洛—貝勒卡桑在法國參議院公報的書面答覆中說,儘管這道禁令未被正式廢除,但實際上是廢止的,「這道命令起初的目的,是藉由不讓她們以男人那種風格裝扮,限制女性出任某些職位或者從事某些職業」,「這道命令不符合男女平等原則…這種不合時宜導致該命令形同廢除。」 巴黎婦女曾在法國大革命時期要求穿長褲的權利,當時勞工階級革命人士又被稱為「無套褲漢」(sans-culottes),因為平民多半穿長褲,而非貴族喜愛穿的絲質及膝男短褲(culottes)。 時至今日,女性穿著依舊在法國政壇掀起話題。去年5月,37歲的住房部長杜芙洛(Cecile Duflot)穿著牛仔褲,出席新任總統歐蘭德的首次內閣會議而遭批評;7月又因穿著大花洋裝到國會備詢,遭國會議員噓聲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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