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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季剛MISS WU爭註商標 智財法院判敗訴

2013-1-22 11:15| 發佈者: saint5dc| 查看: 1100| 評論: 1|原作者: 王定傳、王瀅娟|來自: 自由時報

摘要: 旅外台裔設計師吳季剛前年三月以純文字「MISS WU」向台灣智財局申請註冊商標卻未獲准,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並以去年國慶典禮時,台灣第一夫人周美青穿著「MISS WU」品牌的 ... ...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王瀅娟/綜合報導〕旅外台裔設計師吳季剛前年三月以純文字「MISS WU」向台灣智財局申請註冊商標卻未獲准,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並以去年國慶典禮時,台灣第一夫人周美青穿著「MISS WU」品牌的黑白花樣圖案拼接洋裝為例,證明具知名度;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MISS WU」只有「吳小姐」之意,不具識別性,判吳敗訴,可上訴。

出生於台灣的吳季剛,九歲時移民加拿大,二○○六年起推出個人同名品牌「JASON WU」,設計深受名流、影星喜愛,二○○九年美國總統就職晚會中,第一夫人蜜雪兒歐巴馬穿著吳季剛所設計的一襲白色禮服,驚豔全球,迅速打響他的知名度。

吳:美歐註冊通過 為何台灣不行

判決書指出,前年三月間,吳季剛以「MISS WU」申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在「皮製、手提包」商品類別上;智財局認為,該文字翻成中文是「吳小姐」之意,若拿來當商標,恐有混淆誤認之虞,不准註冊,吳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吳提訴指出,「MISS」有女性柔美氣質之意,「WU」並非指「吳」,而是暗喻「貓頭鷹叫聲」,消費者可透過想像及推理,聯想到他主打的女性貓頭鷹商品,屬「暗示性商標」應予以准許,更何況以英語為主要語言的美國與歐盟等,都讓該商標通過,為何反而是非英語國家的台灣不行?

合議庭:未特殊設計 非創新詞彙

合議庭認為,「MISS WU」看來就是「吳小姐」之意,是一般國人對未婚或年輕吳姓女性的稱呼,並非創新的詞彙,且整體商標未經任何特殊設計,不具備先天識別性,再加上吳無法證明國內消費者熟知「MISS WU」商標,因而判敗訴;至於美國、歐盟註冊通過一事,合議庭則認為國情不同、個案審查差異,不能相提並論。

對於判決結果,記者昨聯繫吳的委任律師葉日青,其事務所人員表示:「不願受訪。」吳季剛的哥哥吳季衡說,「MISS WU」註冊商標事宜是由紐約工作室直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他不清楚細節,「這也沒什麼好報(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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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aint5dc 2013-1-22 11:16
I wonder.... 那賣鞋的 "Miss Sofi" 也無法成為商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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