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台灣當局立法機構今(26日)將舉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益法制化”公聽會,討論同性婚姻、伴侶家庭、多人互助家庭的可行性及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表示,台灣應開放“不限性別、性傾向、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伴侶制度。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導,伴侶盟表示,平等與多元成家議題在台灣民間社會早已不陌生,今年7月提出第一部由台灣民間自主起草的“民法修正草案”,其中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多人家屬與收養”,目前已獲得超過4萬人、210個團體聯署支持。 伴侶盟對多元家庭法制化有以下主張:應直接修正“民法”,打破婚姻性別限制,讓雙方當事人,不受限於自身的生理性別與性別認同,均可自由締結婚姻。其次,應開放“不限性別、性傾向、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兩人自由締結為伴侶”,此伴侶制度不應該是婚姻的次級品,也不是婚姻的替代品,而是一套與婚姻並行、提供給民衆一個真實且平等的選擇。 伴侶盟強調,這套制度應該直接放入“民法”,而非另訂“特別法”,以避免將伴侶家庭特殊化或標籤化。在伴侶盟的規劃裡,伴侶制度的效力僅止於兩人之間,其居住、財産、遺産繼承均可依照雙方需求開放協商,且單方亦得解消契約。它是一套比起婚姻更為彈性自主,更重視當事人自主協商與鼓勵好聚好散的制度。 伴侶盟說,現代社會中多位好友成家的實例已經日益浮現,應該直接修正有關“家”的條文,讓“家”的定義不再是以“親屬關係”為必要基礎,只要是以“永久生活”為目的同居在一起,無論是否有血緣關係都可以登記成為家人,共同成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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