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6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針對民代昨天與基督教牧師、天主教神父公開反對同性婚姻 ,最早以官方身分推動「同志公民運動」的北市前民政局長 林正修指出,當初他建議市長馬英九這麼做,目的是為同志 爭取應有的公民權利,而非「推廣」。 林正修說,客家人有客委會、原住民有原民會照顧,同志的 社經地位並非弱勢,但公民權利卻被壓制,更需要被照顧他 們的公民權利;不過他承認,當時也有不少官員不以為然。 林正修指出,由市府每年花不到一百萬元幫忙推動同志公民 運動,也可讓現有的文官體制對同性戀議題學習正確的觀念 與認同,教師面對同性戀時的心理輔導與教育、警察與衛生 局人員執勤時是否有歧視等,都可建立正確的觀念。 至於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林正修說這是內政部的問題,並 非地方政府可以決定。 同志代表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反駁說,對號稱尊重人權的 台灣,還有民意代表發表對同志人身攻擊的言論,他感到「 很遺憾、很丟臉」。 賴正哲表示,同志婚姻是同志的基本人權,同性戀人就像異 性戀人一樣,必須透過婚姻,另一半才能確保財產的繼承、 才可以放鬆地彼此擁抱、生老病死時,也才可以有名正言順 的伴侶在旁邊照顧,這些不都是大家都應該擁有的人權嗎? 不過賴正哲也指出,同志團體尊重社會上不同聲音,感謝這 次反同志婚姻的聲浪,讓他們即將在「同玩節」中舉辦的同 志集體結婚有被關注的機會,也有機會與社會不同聲音對話。 【2006/08/26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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