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沙茲烏爾·本·穆罕默德·尤索夫在她的房間里換裝。 馬來西亞芙蓉——在芙蓉的一家快餐店裡,一名身着牛仔褲和T恤衫、妝容精緻的女子幾乎沒有引起其他消費者的注意。芙蓉位於吉隆坡以南,距離吉隆坡一個小時車程。 現年26歲的她從13歲起就開始穿女性服飾。多虧了鄰國泰國的整形手術,每天服用的激素再加上一個女性化的昵稱,她便能以一個女性的形象示人了。 但她的正式身份證卻表明,她名叫亞當·沙茲烏爾·本·穆罕默德·尤索夫(Adam Shazrul Bin Mohammad Yusoff),性別男。在參加求職面試等活動時,馬來西亞人必須出示身份證。 在馬來西亞,她的外表和正式認可的性別之間的矛盾所帶來的遠不止一些尷尬的時刻。在這裡,伊斯蘭教法(Shariah)禁止穆斯林男子打扮得像女性或假扮成女性。 各州有不同的處罰。但在她生活的森美蘭州,被判有罪的人可能會被判處長達六個月的監禁,或高達1000林吉特的罰款(約合2050元人民幣),或是兩罰並施。 她曾兩次被捕,還曾被處以900林吉特(約合1800員人民幣)的罰款。現在,她厭倦了生活在被起訴的恐懼中,正在和其他三名跨性別者一起,在世俗法庭中挑戰一項法律。三人爭辯說,該法違反了馬來西亞憲法(Malaysian Constitution)。該國憲法禁止性別歧視,保護言論自由。 這是首次有人試圖推翻相關法令。 “這是為了自由——能和其他所有人一樣,擁有想穿什麼就穿什麼的自由,”她在解釋自己為什麼參與這起案件時說。“事情不該是這樣的。這是一部有失公正的法律。我們也是普通人,我們沒有做錯什麼。” 跨性別者——那些舉止、打扮與自己與生俱來的性別相反,或是感覺自己屬於相反性別的人——表示,在馬來西亞他們經常受到排斥。馬來西亞是一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這裡也禁止同性戀行為,同性戀行為會被會被處以鞭刑或是長達20年的監禁。 一些州的法律還禁止穆斯林女性打扮成男性,但活動人士表示,宗教當局關注的主要是那些生為男性卻穿女性服飾的人。 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 Development Program)5月發佈的一份報告,在整個亞太地區,跨性別者廣受歧視和騷擾,並要在家庭、學校、工作場所、在提供服務的時候以及在整個社會中,面對語言上的攻擊、性方面的和身體上的侵害。 該報告指出,整個亞太地區可能有多達950萬跨性別者,而且 “數量驚人的”跨性別女性——視自己為女性或是以女性形象示人的男性——的艾滋病病毒檢測呈陽性。 支持團體稱馬來西亞的跨性別者面臨著嚴重的歧視。他們說自己往往很難找到工作,這迫使一些人只能從事性工作。他們還表示自己常常會受到虐待,有時施虐方是政府。 本文主人公和這起訴訟案件中的另外三名當事人——穆罕默德·朱扎伊力·本·穆罕默德·哈米斯(Mohammad Juzaili Bin Mohammad Khamis),舒庫爾· 本·賈尼(Shukur Bin Jani) 以及旺·費爾羅·本·旺·伊斯梅爾 (Wan Fairol Bin Wan Ismail)——都已經被逮捕了。她們被指控打扮得像女性一樣。 其中兩人的案子還在進行中,正在等待司法複審的結果。 這四人辯解稱,該法律不僅不符合憲法,也不適用於她們,因為她們已經被診斷患有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26歲的她是一名化妝師,通過性服務補充收入。她說,宗教官員在逮捕她時在她身上亂摸。 她說,“他們很粗暴。”她補充說,她很幸運,因為家人接受她,而她的一些朋友卻並不為家庭所接受。 她說,她曾有一個在銀行工作的機會,但當銀行的經理們堅持讓她剪短頭髮時,她拒絕了這份工作;她選擇從事性工作,是因為她可以靠這項收入支付“月度維護”費用,以保持女性形象,包括使用荷爾蒙 。只有這樣,她才能隨心所欲地穿着打扮。 獨立研究者及人權倡導者泰拉噶·蘇拉提瑞(Thilaga Sulathireh)幫助這四個人進行法庭訴訟。她說,沒有公開的數據顯示有多少馬來西亞男子因穿女裝而被起訴。但是逮捕並不少見。 她說,“有伊斯蘭教法做道德警察,真不幸。”她補充道,馬六甲州的兩名跨性別者在聽說森美蘭州的案件後,也申請對該法律進行司法重審。 蘇拉提瑞說,按照管理公眾行為是否得體的的民事法,一些着女裝的非伊斯蘭男子被罰了款。但這種事要少見一些。 她說,儘管伊斯蘭教法的法官可以行使自行決定權,他們似乎通常施行“事不過三法”,即某人在被逮捕三次之後,就要坐牢。 在馬來西亞,對禁止男扮女裝的法令發起法律挑戰,這是第一次。但也有其他一些馬來西亞人,雖然生為男兒身,卻想要讓法律認可自己是女性。 去年,一名26歲男子申請通過法律程序,宣布自己為女性,被但其申請已被登嘉樓州一家法庭駁回。 律師霍利·伊薩克(Horley Isaacs)說,穆罕穆德·阿什拉夫·哈菲茲·阿卜杜勒·阿齊茲(Mohammad Ashraf HafizAbdul Aziz)申請將自己的名字改為阿麗莎·法爾哈娜·阿卜杜勒·阿齊茲(Aleesha Farhana Abdul Aziz)。法庭拒絕了此申請,理由是“她沒有子宮,就不是女人。”伊薩克律師的客人自稱阿麗莎小姐,她在法庭判決一個月後就過世了。當地媒體稱其死於心臟疾病。但是伊薩克說,他無法從醫院拿到死亡證明的複印件。 伊薩克說,“她懇求我,‘請給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他說,儘管一些人也向法庭遞交過類似的申請,都以失敗告終,但是在2005年,吉隆坡的一家法庭同意一名非穆斯林男子將其身份證上的性別改為女性。 阿什頓·派瓦(Aston Paiva)是此次訴訟案的四名原告的律師。派瓦說,如果法庭判決她們勝訴,那就意味着,這四個人,以及森美蘭州的其他跨性別者都不會再因穿女裝而被逮捕了。 派瓦說,這一判決可能會影響森美蘭州以外的地方,因為在其他州被捕的跨性別者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援引這一判決。 儘管伊斯蘭教法禁止她穿女裝,這位26歲的森美蘭州居民表示,她仍然踐行伊斯蘭教教義。她在伊斯蘭神聖的齋月里齋戒,有時也會去清真寺。她去清真寺時,着男裝。 她說,儘管她知道根據伊斯蘭教義,男子不能穿女裝,“但是我覺得,我生來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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