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電】師生戀在台灣社會看法各異。當師生都已成年,自有選擇感情的權利,但師生間又常牽涉利害關係。只有先拉起迴避的界線,才不會讓感情蒙上一層灰。 尊師重道是台灣社會傳統的價值觀,因此當老師與學生發生戀情時,格外受到關注。華人第一位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也是師生戀的案例之一,但他和妻子的感情卻為人津津樂道。師生戀情要如何為社會接受,一直是個難解的習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學生如果未成年,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師生戀」,尤其是16歲以下的孩子,身體受法律保障,做為一個老師,如果真的喜歡學生,更應善盡保護未成年者的責任,謹守分際,在成年前都不該逾越界線。 然而到了大學以上,學生、老師都已成年,成年人有決定感情的權利,但師生間又可能有利害關係,其中如何拿捏更是難題。 馮喬蘭認為,雖然雙方都是成年人,但教授常掌握學生的分數或論文,如果真的發生感情,一定要避嫌,選擇不要成為論文指導老師或成績決定者,拉起這道界線後,才不會讓感情蒙上不必要的因素。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也表示,師生間必然有成績、指導等關係,一旦有戀人身分,就得迴避,避免牽涉到利害關係,而情感部分基於雙方都是成年人,應該予以尊重,而身體自主權則是私人行為,成年人應該對自己負責。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謝國清提到,站在家長角度,當然希望儘量避免師生戀,畢竟雙方還是有師生關係,但如果師生都已成年,也只能給予尊重,但一定要迴避利害關係,如果學校也知情,更該協助,讓雙方避免任何牽涉成績或畢業的問題。 人是感情的動物,雖然教師原本是傳道、授業、解惑的角色,但在和學生互動中,也有發生情愫的可能性。如何不以私廢公、迴避利害關係,更是師生戀面臨的第一道難關,在選擇這樣的感情關係前,更值得謹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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