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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准妓女團體挑戰刑事法 賣淫合法化運動再勝一仗

2012-9-23 11:35| 發佈者: miss604| 查看: 493| 評論: 0|來自: 明報

摘要: 性工作合法化運動再勝一仗。加拿大最高法院批准溫哥華維權團體提出訴訟,挑戰現有刑事法中的規限。曾從事性工作30年的一位興訟代表滿懷高興地說,她終於可以向法庭陳述現行法例之苦處和弊端。 ...

代表性工作者團體提出訴訟的律師佩西周五在溫哥華的記者會上講話﹐前性工作者基塞巴赫(右)在旁凝視。(加新社)

【明報專訊】性工作合法化運動再勝一仗。加拿大最高法院批准溫哥華維權團體提出訴訟,挑戰現有刑事法中的規限。曾從事性工作30年的一位興訟代表滿懷高興地說,她終於可以向法庭陳述現行法例之苦處和弊端。

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合法化運動興訟挑戰刑事法是否可行的問題在周五宣布判決,指出由於公共利益而挑戰現有法律的相關規限,應愈寬愈好。

最高法院法官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代表由9位法官組成的裁判團撰寫判決書,判定興訟團體「性工作者團結對抗暴力協會」(Sex Workers United Against Violence Society)的訴訟可以進行,在法庭內挑戰現行法律。

他認為,刑事法中有關性工作的條款,所牽涉到的憲法問題,是一個嚴肅問題,而興訟團體與這個問題息息相關,故而批准相關團體興訟。

由於這一判決適用於其他訴訟,故此溫哥華團體上庭的日期可能要押後,因為安省另一宗類似訴訟入時間較早,早在2007年便提出。但在溫哥華訴訟案的其中一名律師佩西(Katrina Pacey)認為,那一宗訴訟先上庭並不重要,大家均是一心一意讓加拿大的性工作法律得以廢除。

維權團體聲稱,由於現有刑事法禁止性工作者在妓院內工作;禁止出言招攬嫖客;禁止從性工作者身上獲取利益等條款,表面上好像保護性工作者,其實令性工作者陷入更為不利的處境,迫使性工作者轉入地下,更容易受到傷害。

曾從事性工作行業30年的基塞巴赫(Sheri Kiselbach)昨日於新聞發布會中稱:「現在我很高興,我可以到法院向法官講述這法例曾經如何影響我,並將如何繼續影響其他性工作者,希望能獲得一些改變。」

她更舉出連環殺手皮克頓(Robert Pickton)為例,在溫哥華街頭從事性工作的女性如何被暴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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