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對華裔女同志伴侶在接受專訪時均認為,華人對性取向及家庭結構多樣性的認知遠不及西人社會,其中一對甚至因顧及所住社區華人佔多數而不願生育。可見受民事婚姻認可的同性伴侶,在生活中仍處處保持低調。 29歲的Bon與30歲的Su已結婚四年,她們表示,同性戀社交圈狹窄,多數出生在溫哥華的華裔同志都是通過中、港、台同志論壇上認識現在的另一半,再作為擔保人擔保對方前來加國結婚。她們就是2008年初在溫哥華登記註冊,Su再回香港遞交家庭團聚移民申請,等待5個月即拿到通知書。 Su說,雖然家人早已接受她的性取向,亦樂見小倆口享受婚姻法保護,但偶爾還是透露出對同性婚姻關係的不信任。Su舉例,在挑選房屋業權類型時,媽媽顧慮到她們的「關係長久性」,曾鼓勵她選擇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一類,並且把受益人指定給親屬,而不是最通常使用的長命契(Joint Tenants,長命契的意義是當物業權益人其中一人不幸離世,其餘下之權益人便會承繼死者所佔之業權,無論死亡者有否立下任何遺囑,當其離世時,其所佔之部份業權便自動歸於其他未亡之業權人士。)即如Su有意外,Bon不能直接繼承Su所有的業權。Bon卻笑言她理解家長的憂慮,但這並不代表Su的母親不愛她。 在婚姻帶來的具體利益上,Su表示,最明顯的是伴侶享有延伸醫療保險(extended medical care)。 當談及為何不考慮生育時,Bon和Su一反樂觀態度坦言,選擇人工受精或是領養其實是同志伴侶最容易克服的關卡,阻礙來自本地新移民對同性家長的低接受度,而她們對未來孩子出現「為何我沒有父親?」等疑問亦想不到應對方法,害怕撫養中會令孩子在社會化問題上受挫折。 Su說,華人公司在可能涉及員工性取向的領域極不敏感,她舉例道,曾在2009年填寫一份保險表格,婚姻狀況的配偶欄仍僅列有「丈夫」一個選項,令她感到不受尊重,「而這已是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第四年!」 而相反,Bon則順利攜伴出席自己工作的西人公司的各種派對,「唯一一次是有人驚訝我年紀那麼小就結婚了」。 慶祝婚姻權 更愛重金打造婚禮 另外,本身並未舉辦大婚禮、婚訊也僅親朋數人知曉的Bon和Su卻認為,仍有部分同性伴侶因無養兒育女的經濟壓力,再加上慶祝來之不易的權利,可能較異性戀更愛打造重金婚禮,為本地相關業者帶來商機。 教師與護士專業出身、現從事同性婚禮策劃的女同志伴侶May和Carman卻對同志生存環境的前景保持樂觀,稱不排斥生小孩。Carman說,2010年來已接待17對同性伴侶拍攝婚紗照,其中女同志居多,「她們偏好純白禮服」,Carman說,「我還為其中一對特製一套繡有兩隻鳳凰的中式婚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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