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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是否應合法化?(線上辯論)

2012-8-30 11:48| 發佈者: erestu| 查看: 5432| 評論: 2|原作者: 莊豐嘉|來自: http://newtalk.tw/

摘要: 日前,首場佛教同性婚禮在釋昭慧法師的主持下完婚,引起社會關注。疾管局副局長更成為首位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官員。也讓同性婚姻是否應合法化,再度成為社會討論焦點。 ...
主持人:莊豐嘉(新頭殼總製作)

辯論日期:2012年08月30日 至 2012年09月13日

日前,首場佛教同性婚禮在釋昭慧法師的主持下完婚,引起社會關注。疾管局副局長更成為首位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官員。也讓同性婚姻是否應合法化,再度成為社會討論焦點。

贊成者多半認為,同性婚姻應在法律上給予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而社會更應尊重每個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不過反對者則是憂心,同性婚姻合法後,恐將成為愛滋病等疾病溫床。究竟同性婚姻是否該立法?歡迎網友上網投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

正方 : 藝人朱慧珍、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釋昭慧法師、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
1.同性戀者也有愛與被愛,以及被社會尊重的權利。
2.社會應尊重多元文化,包容別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3.不同性傾向的族群必須獲得相同的法律保障,同性結婚因尚不被台灣政府承認為合法婚姻,導致無法享有稅務減免、無法申請育兒津貼,甚至不能擁有對方就醫緊急手術簽署權、財產分配等基本人權,應還給同性婚姻者基本人權及法律權利。
4.同性婚姻法草案在台灣人權指標中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5.佛教認為,如果跳脫無名、無物的成見,基於萬物平等,更應該尊重主體,給予祝福。
6.同性婚姻合法已經是先進國家的基本指標。
7.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彼此之間即享有一個完美的家庭,就不會為了找伴,在同志聚集之場所舉辦各種「趴」,導致各種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8.同性婚姻若合法,可吸引亞洲各地同志前來台灣公證結婚,吸引觀光等相關產業。

反方 :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輔仁大學神學院長艾立勤神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議長陳宇全、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理事長朱台深
1.縱容同性戀,將帶來難以處理的「衛生問題」。
2.包容不應被濫用,否則未來同志將成為愛滋病等疾病散播溫床。
3.同性戀是「偏差行為」,如同中輟生、吸毒者一樣,都有原罪,是違反善良風俗,需經由矯正導引回來。
4.同性婚姻會惡化少子化,有違政府積極獎勵生育,刺激人口成長的施政目標。
5.依新約聖經的教導,基本上男男、女女的行為是不合宜的,多數基督教團體不可能違背聖經認同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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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gbert 2012-9-3 17:27
同性戀不等於AIDS。根據衛生署的統計,在國內AIDS患者中,異性戀者的比率高於同性戀者。AIDS傳染的途徑相當多,包括了輸血、、打針、不安全性行為等,因此,同性戀不是引發衛生問題的主因,更不是愛滋病等疾病散播的溫床。 ...
引用 of1515 2012-8-31 21:04
難道異性戀就沒有衛生問題或是有「好的」衛生問題?
難道異性戀就沒有愛滋?
難到異性戀結婚就一定會生小孩?
在我們眼裡,那些反方不也是偏差行為,是不是也要被矯正?
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你們要我們說甚麼?!
((不好意思,有點激動了= =但是對那些老古董真是...OX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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