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老先生今年72歲了,他在公家機關服務了32年,今年終於跟相愛5年的伴侶結婚。宣誓後一身西裝畢挺的白髮老先生眼中泛著喜悅的淚光,與另一伴互相擁抱,接受在場約300位親友的見證與祝福。沒人覺得老先生都72歲了還結婚不太好,也沒人會覺得老先生與小他30歲的人結婚有什麼不對,畢竟老來能有個伴的確是件很幸福的事! 好,巴老先生結婚的對象是個男人!他是美國民主黨資深眾議員巴尼‧弗蘭克,是美國任內第一位同性結婚的聯邦議員。在1980年代就出櫃的巴尼,也是第一位公開性取向的政治領袖,但這完全沒有影響到他的政治表現,以及美國國民對他為國服務能力的肯定。 大家總是說人活著總是要有個伴,又說兩人在一起,身高不是距離、年齡不是問題,還有人開玩笑說體重不是壓力。這些話我們從小聽到大,聽到自己都會這樣講了。既然如此,為何唯獨性別會是個問題呢?亡國滅種?幾千年前就有同性戀了,也從無任何一個國家因為同性戀而滅國,只有因仇恨跟歧視的戰爭導致民亡國敗。違反自然?大自然有許多動物都有同性戀行為,公海馬還生小海馬寶寶咧。問題好似在於,人們對於與多數不同者的缺乏包容與了解。然而因應現代社會型態的生活實際需求,對於伴侶的定義本來就更該有彈性的展延,而非鎖死在一男一女。如果如此狹隘認定人對伴侶的需求,不只是同性伴侶,還有許多鰥寡孤獨者,那些老而無妻、老而無夫、幼而無父、老而無子的國民,難道也活該被漠視? 台灣第一部民間團體草擬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終於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努力之下正式出爐了。這是非常值得慶幸的好事。然而當政者應該反省,為何這對人民生活關聯如此重大的議題,居然要靠民間團體來推動?這彰顯了政府只管收稅,不顧人民生活需求。催促利誘單身男女結婚就等於讓國民得到幸福嗎?只知一昧要單身男女快結婚,不去認真處理經濟現況、不去正視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以及對於伴侶認定的多元需求。通往幸福的道路不應該只有這一條,領導者請積極立法提供可以讓國民通往幸福的道路吧! (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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