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2GIRL女子拉拉學園 首頁 新聞 綜合 查看內容

馬來西亞女副部長稱憲法不保護LGBT權益

2012-6-27 07:02| 發佈者: tsubasa1113| 查看: 184| 評論: 0|來自: 愛白網

摘要: 一位馬來西亞政府副部長昨日在參議院的會議上指出,LGBT人士的權益不受憲法相應的保護。  副部長馬史塔哈博士昨日參加參院會議,被問到政府為LGBT人士做過什麼時,她回答 ... ...
愛白網 夏雪 流雲若雪 編譯 2012-06-26

一位馬來西亞政府副部長昨日在參議院的會議上指出,LGBT人士的權益不受憲法相應的保護。

副部長馬史塔哈博士昨日參加參院會議,被問到政府為LGBT人士做過什麼時,她回答:「(政府)對那些叛離社會準則的同性戀們提供了一系列挽救和治療課程。」馬史塔哈博士表示,伊斯蘭教不接受同性戀行為,以伊斯蘭教為國教的國家的憲法也不接受同性戀。

見此,民主黨議員漢姆詰問馬史塔哈博士,伊斯蘭教義是否容許政府針對LGBT群體的所作所為。馬史塔哈博士回應道,馬來西亞LGBT人群的權益不受憲法保護:「憲法第八章寫道,『不得針對公民的宗教信仰和性別歧視任何公民。』這裡用詞是『性別』,根本沒有『性取向』的意思,它僅被理解為一個人是男人還是女人。只有這層意義上的『性別』是受到憲法保護的,性取向不在此範圍內。」

另外,教育部官員莫德也在本周提醒家長要警惕孩子們身上出現的可能變成同性戀的信號。莫德說,家長必須預防和阻止年輕人體驗這種不正常的行為,更要阻止他們在以後的生活中陷入此中不能自拔。

一位化名為蘇茲的馬來西亞女同性戀者告訴記者,她已經受夠了這些由政府支持的反LGBT活動:「這些政客們到底還要多久才能明白,我們並不是選擇當同志的啊?對同性戀年輕人這樣的鎮壓會給他們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他們這些政府官員怎麼就是不明白呢?!」

律師喬涵則指責馬史塔哈博士對憲法的理解太過狹隘:「憲法第八條很明確地指出,憲法保護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免受歧視的權利,無論其種族、宗教、教義、性別或者性傾向。」而社會學家何希雅表示,「憲法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制定的文本,卻被用來指導我們當前的生活。這意味著我們在研究憲法時,應當認真研究其中所包含的精神實質,而非拘泥於文本含義。爭論的實質不應在於憲法第八條中『性別』這個詞的含義,而是第八條的本義在於『不允許任何歧視的存在。』」

丟雞蛋

讚一個

遞鮮花

酷斃了

我認同

被雷劈

最新評論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5-6-23 10:44 , Processed in 0.07209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