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enn 發表於 2005-9-11 22:56:16

學員 wlnag0624 禁止發言:兩週

2005.09.11 公告

學員 wlnag0624 於新生自介版大量回覆洗版宣傳自己的網站
嚴重違反站規 (1). 請勿宣傳自己的網站
站方以「禁止發言」(同時遮蔽過往之文章) 處置
即刻生效,禁言日期至9月25日止為期2週作為處罰。

請於9月25日以前自行刪除所有涉及違規的文章主題或回覆,
**** 找出發過的帖子:請在 討論廣場 點擊「我的話題」即可。
**** 刪除帖子的方法:請參考 常見問題Q&A的Q14
解除禁言後若發現尚有違規文章,將永久禁言。

站長 搖滾貓 用印

j19840124 發表於 2005-9-12 00:11:35

lightyear 發表於 2005-9-12 00:14:39

原帖由 j19840124 於 2005-9-12 00:11 發表



哈囉你好版主
是不是不可以在自介打上2g的網址
還是msn呢?
我也是新手我會害怕
怎麼會被扣到-30分?

我覺得這個可以打在簽名檔
站長∼可以嗎?
應該不致涉及廣告吧

ajenn 發表於 2005-9-12 02:39:39

如果宣傳你在2G的某篇文章主題是可以的,
在簽名檔寫上自己的網址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不可以發帖子或是回覆在文章內容宣傳自己的網站 (例如無名、報台、...等等)

如果大家都來拉人,那誰要留在2G?
好的網站是需要大家凝聚向心力,共同維護的,請大家多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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