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同志是這樣的˙˙˙˙part 3
其實,同志是這樣的˙˙˙˙part 3Q:兩個女生在一起有性行為嗎?
A:並不是只有陽具的插入才算性行為。根據金賽性學報告的調查,女同志之間不只有性生活,性滿意度還高於異性戀女人呢!
Q:當同性戀不怕下地獄嗎?
A:神愛世人,既然神造了異性戀也創造了同性戀,自然有祂的旨意,祂對兩者都會珍愛、眷顧。
Q:同性戀是不是看到人就追?
A:同性戀的感情和異性戀一樣,是「愛上一個人」,而不是見人就追。這樣的說法包含了嚴重的「同性戀恐懼症」,害怕自己成為同性戀者追求的目標。事實上,有點多慮了。
Q:同性戀沒有兒女,不怕老了以後沒人照顧、孤苦可憐嗎?
A:養兒防老的觀念已經落伍了,特別是現代社會的生活型態,每個人都要學習規劃老年生活,不能完全仰賴子女的照顧。同志、單身者和沒有生育子女的夫妻,由於早就有此心理準備,反而會以務實的眼光,提早為黃金年代進行規劃。
Q:男男�女女在一起,難道不會陰陽失調嗎?
A:從中醫觀點來看,每個人身體都有陰陽的部份,自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真正的陰陽失調,是只體質虛實寒熱失去平衡。如果真想養生,應該從食物及日常作息開始調養。所謂「採陰補陽」之說,指的是飲食療法,而非「性生活」。否則獨身者、禁慾者以及出家人,豈不都體弱多病了?
Q:既然認為同性戀很正常,為什麼不正大光明的承認?
A:社會上對同性戀仍有相當多的質疑與誤解,要同性戀者快快樂樂的承認同性戀身分,走在陽光下,是忽略了歧視與誤解的陰暗面。這些在職場、校園、家庭裡的歧視,才是讓想說出自己很正常、快樂的同性戀者,變得噤聲不語的主因。
Q:同性戀是少數,怎麼可以要求那麼多的權利?
A:同性戀者不是「要求」過多權利,而是「拿回」跟異性戀平等的公民權。同樣都盡了公民的義務,難道就因為是「少數」而不能跟所愛的人結婚、不能享有基本的法律權益嗎?一個開明進步的社會,更應將心比心,尊重少數族群的權益。
Q:如果全世界都是同性戀,人類不是絕種了嗎?
A:首先,不可能全部的人類都是同性戀;再者,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戀的存在,人類也沒有因此而滅絕。
Q:這條路很難走,你為什麼還要當同性戀?
A:同性戀是出自內心,愛著所愛的人,很正常也很快樂。同性戀這條路很難走,是因為異性戀社會在上面放了太多扎腳的小石頭,才讓同性戀者一路艱難。你看!同性戀者愛一個人,還得回大這麼多問題,不是很辛苦嗎?如果有一天,再也沒有人大驚小怪地問:「同性戀是不是不正常?」、「當同性戀真的好嗎?」時,同性戀者才能真正無顧忌地、快樂地走在陽光下!
∼全文畢∼ 恩....
稍稍的解決我心中的一些疑慮....
但是如果每個人都是這樣想就好
可惜步是... 終 於 完 畢 了 。 。
看 完 了 心 理 也 平 衡 了 些 了 ~
自 要 自 己 快 樂 就 好 嘍 ﹗ 哈哈哈∼∼
每看到題目就會想:這什麼爛問題?!
看到答案反而想:哇∼還可以這樣解釋@@
嘿嘿∼真有趣∼ 嗯~~滿喜歡解答的...
尤其只是關於神的部分(我是基督徒)
我知道在基督教義裡
對同性戀有很深的負面
但既然我們都是神的子民
祂不會因為我們愛上了同性之人就拋棄我們
我沒有很深的宗教信仰
但我相信
不管哪種宗教
其創立的意旨都是在勸人為善
我們∼不是做錯事
我們∼不是做壞事
我們∼只是愛上了同性
可以轉帖嗎?
我想把這文章貼在我的無名上。
先謝了。 到part3就為止嗎?
非常值得,
多謝的提供,
我始終是女同性戀^^
拉子萬歲萬歲萬萬歲~~ 原帖由 阿彤 於 2007-6-18 15:01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轉帖嗎?
我想把這文章貼在我的無名上。
先謝了。
不客氣
歡迎使用
但請記得貼上來源
謝謝 原帖由 Lesbian直實_T 於 2007-6-18 16:25 發表 http://board.2girl.net/images/common/back.gif
到part3就為止嗎?
非常值得,
多謝的提供,
我始終是女同性戀^^
拉子萬歲萬歲萬萬歲~~
是的
全部共三帖
謝謝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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