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天
某日,一位澳洲網友的blog裡,寫了這麼一個有趣的故事:『從前有一位士兵,愛上了美麗的公主,但是公主並不喜歡他。士兵
苦苦哀求希望能感動公主,最後公主就提出了一個條件:假如你願意在我
的窗下守候一百天,就證明了你的愛,那我就願意嫁給你。
『於是士兵真的就開始在公主的窗下站著。從白天到黑夜,風吹日曬
雨淋,一日一日的過去,他的腿僵直得失去感覺,臉色蒼白而虛弱,心中
感到疲倦又憂傷,卻連滴淚的力氣都沒有。
『等著等著,已經是第99天了,只要再咬牙撐過這一個黑夜,士兵的
心願就能實現了。這時,他楞楞地盯著公主的窗戶,看了一會兒,忽然嘆
了一口氣,就突然地轉身離開了,再也沒有回來。』
據說上面這一小段故事,出自電影的【新天堂樂園】,雖然曾問起某
隻動物,她說沒有印象。
撇下出處不論,這個故事倒給我很多感想。除了先俏皮地回文說:「
好淒涼的故事呦...不過,要是在窗下仰頭看到公主是和另一個公主抱在一
起,離開時也許不會那麼難過吧。」
曾看到電視裡的談話性節目,有人說,如果發現自己的另一半移情別
戀,且被同性搶走,那心裡可能比較不會那麼難過,因為性向是勉強不來
的,輸在天生性別,相形之下就不會讓自己覺得比第三者差。(當然也有
反論說:竟然連一個女的(或男的)都搶不過!)
士兵若看到公主原來是個拉拉,並不是對他深情的追求無動於衷,說
不定也就釋懷,心也跟著放下了。
但是,這樣的詮釋當然只是好玩,愈古老的故事,愈不可能出現同性
戀的情節,於是,該思考的是:公主訂約的心態以及士兵選擇在第九十九
天離開的幽微心境。
buterscotch 說:「我不覺得故事悽涼啊。除非公主是在裝矜持,那
對於公主來說倒是挺悽涼地。不是常常這樣嗎?有的時候很想要一個東西,
等到(快)到手的時候,突然發現好像也沒有那麼想要。舉例說明喔,例
如打電話找人,找不到就卯起來狂打,鎖命連環摳,等到找到人,已經忘
記當初為什麼要找她,或者是其實也沒那麼緊急或必要。」
buterscotch 又說:「會喜歡這個故事,是因為上次金庸說新版天龍
八部啊,段譽苦苦追求王語焉,可是這個姑娘對他一直不理不踩,最後段
譽猛然發現王語煙只是他的一個心魔,於是大澈大悟放下心魔,不愛了。」
我曾經問某隻動物:「你會追求一件事物,拚命追到手之後,發現原
來並沒有那麼想要,也沒那麼喜歡?」
正在看電視的動物把話含在嘴裡說:「不會啊。」「不」字聽起來像
「唔」。
我一時懷疑,這隻愛看電視的動物,似乎是在敷衍了事。不過仔細回
想動物追求我的過程,也不得不說她是個深情又專一的人,倒是我比較像
是那種東西一到手,就漸失去新鮮感,覺得沒勁透了,反而看來是喜歡享
受「追求的過程」,而非「結果」的壞公主。
可惜金庸把段譽的癡情,改成覺悟而放下。這點我倒是覺得很遺憾。
能專一去愛一個人,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不管對方接不接受,我都覺得
很浪漫。
至於,士兵為什麼要在第九十九天離開?
fredio 說:「因為要是一百天到了,公主卻耍賴說沒這回事,士兵
一定無法承受苦苦等候卻一無所獲的結果吧。所以他選擇離開。」
我想「低低在下」的士兵,也許想保有最後的尊嚴,把決定權留在自
己手裡吧!不管公主是否會食言,他至少已經守候了九十九天,為愛作了
證明。但,愛豈需證明?!豈是簡簡單單就能證明!?於是,他也許恍然
覺悟,公主自始至終都不會愛他,她只是在刁難他而已,為了不讓心愛的
公主騎虎難下,他刻意選擇離去,留下最綿長的體貼,讓公主懷念他。
既保持尊嚴,又體貼了公主,第九十九天離開,比什麼都精彩。
而公主若真想要追回士兵,一聲令下,動員人力物力,什麼都可以吧。
也許,某天,公主和鄰國的王子結了婚,公主說:「曾經有個士兵為
我守候了九十九天,他是個令人懷念的傢伙。」
王子想到自己絕不可能也沒必要為公主在窗下守九十九天,只能噤聲
陪公主繼續懷念這個士兵了。(笑)
--
澳洲網友buterscotch的blog:
http://thenaked.blogspot.com/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