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wg 發表於 2016-10-7 18:28:12

楠梓區房屋出租

一房(主臥出租)一衛一廳一廚(公用), 室內採光明亮,格局方正, 通風好,安靜,可養貓狗,
大樓有子母車不用等垃圾車來,近青浦捷運站(走路10分)

[租金] 7500(押金2個月;半年繳預付); 5年新屋(含天然氣/水/大樓管理費)
[其它費用自付] 社區網路300 ; 第四台550 ; 電費(依電費單自行繳納)

[坪數]室內14坪(不含陽臺及書房)
[客廳設施] 42寸LED電視/詩肯三人沙發/陽臺/洗衣機/熱水器/無線分享器/數位電視盒/書櫃/大鞋櫃/置物櫃
[廚房設施] 2門大冰箱/瓦斯爐/流理台;
         10人電鍋/烤箱/微波爐/快煮壺/搖控電風扇 (小家電損壞後不再提供)
[主臥房設施(雅房)] 大雙人衣櫥/化妝台/雙人床/落地窗/大金變頻冷氣
[浴室設施] 淋浴乾濕分離/TOTO衛浴
[室內停車位] 機車位2格(地下2樓)
[社區設施]游泳池/健身房/管理員/垃圾集中區
[附近]近青浦捷運站(走路10分);楠梓加工區;都會公園


1.可養貓狗(只要保持乾淨即可)
2.可住兩人 + 500
3.限圈內人
4.(1)屋主國外工作,每年回去3-4次,一次約4-5天, 回來住書房, 平常不需鎖上,
   為保持屋內良好採光與通風屋主回來事情也很多,早出晚歸, 不需要應酬她,
   她也不愛應酬,有居住上的問題,除了最好自行解決, 要不就是屋主回來時反映
    ,太龜毛或是不擅處理家常瑣事的房客請不要來租,因為屋主沒時間一直處理。
   (2)家電都是入住時買新的,大家電人為損壞需支付維修費, 小家電損壞不再提供。
   (3)每次簽一年約,不滿一年需提前解約不需支付違約金,但需一個月前告知
      以利等屋主回來交屋,返還押金與預付未使用的租金
   (告知日至交屋日前租金至少一個月,超過一個月以日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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