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的時間。
『忘記一個人的時間,至少要耗掉你愛上那個人的時間總合一半。』
忘記是哪本書上這麼說過了。歲歲月月過去,很多事都雲淡風輕的被遺忘了。
同時也有很多事,輕的幾乎就要消失,卻會在想起來的那一瞬間讓你痛的無法抑止。
有那麼一組號碼,永遠都停留在我的手機裡。
雖然我不知道那是否還有人在使用。
有那麼一首歌,讓我在多年後不小心聽到仍會突然流淚。
有那麼一個名字,代表了一個人,讓我在多年後仍會想要找尋。
還記得當年在這個網站上寫下了我和他的故事,還被選上成為周刊。
當下,我是失戀的;多年後,我還是失戀的。
是否真的因為這個世界太寂寞,所以才無法讓人放手?
五年......已然是我愛上你的總合。
什麼時候才能忘記你?
什麼時候才能找到能讓我忘記你的另一半?
不一定要把她忘記 也可選擇把它放在自己心裡某個角落
這樣或許比較不會難過
很久很久以前.........
朋友都會說"趕快交下一個,就可以忘記上一個"
這.....很不好!
再過個八百年,
不可能忘記,也不用刻意想遺忘,
否定過去,等於否定了自己,
每一段風景,都是人生最豐富的資產,
(無論愛與恨)
相信自己也是一種信仰,
只要願意期待,那個人自然就會出現!!!
總是害怕寂寞
總是害怕一個人
還是要一陣子才能忘掉吧
覺得要有個人讓我發現自己還能那麼愛一個人
讓我發現我還可以很快樂 哇嗚~~
所以意思說你要花兩年半的時間去忘記她??
這樣計算對嗎??
原來還有這樣的
今天真是長知識了
人生是美好的
Be happy~~
其實也不同刻意去忘記一個人
人不像事情啊,說忘就忘的
或許你可以轉換另外一種形式
讓她以不同的方式活在你心裡
當妳無意想到時
嘴角是上揚的而不是落淚
需要時間,我花了三年時間才慢慢淡忘一個人
忘記一個人的時間?要加註的話
給你個參考((不是我發明的))
你們再一起時間的一半,再一起6年就是用3年來忘。
就我來講記得又怎樣 忘了又怎樣
兩者沒差異,記得不代表什麼,忘記也不代表什麼。
就不執著自己饒了自己吧
忘記一個人的時間是..交往時間的一半??
但我已經過了交往時間了~也超過了!!
我還是忘不了...
沒有刻意遺忘~只是不去想!!
就像上面某位大大的意思...
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某個人!!
一個似曾相似的風景~會讓你想起過去!!
一個曾經歷過的天氣~也會想起那個美好的曾經!!
或許~有人說..在交下一個就能遺忘!!
但如果沒有心~去交往..是否對對方是不公平的..也是殘忍的!!
遺忘~不是時間能衡量的!!
而是~自己的心..何時能放下...
才是解脫的時候~
都說愛多深痛多久,遺忘一份愛的回憶卻是無法計算時間的
慢慢的總學會放下執著,放下一段有緣無份、放下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感情
我可不想如你說的
分手後的療程是交往的一半時間
那我一個人的時間也太久了,都是你戀愛的時間了= =”
而且我都幾歲了……
希望彼此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在這上面
早日遇上疼惜彼此的人
你好我是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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