諤諤 發表於 2014-3-9 14:12:27

分手不再有機會用“沒有未來”當藉口

我替自己郵寄這兩張名信片,花了五元郵票,五分鐘抒寫,五分鐘路程,

寄出後,
或許我能合法牽著我另一半50年〈在她來到我生命後〉

我可以讓她的名字烙印在我的身份證背面,
她可以跟我討論關於家的種種,
因為法律上,我們是真正的家人,
無論何時,她能代表我的分身,為我牽下手術同意書,
不用特別辦理什麼,我們就能分享彼此的一切…

時間的流逝不再有何恐懼,
知道有那麼個人能與你牽著手,
端看歲月的流逝,輕撫彼此耳鬢的髮絲,

好吧!我真的很想要有個女朋友,然後,可以的話,
我希望我的身份證後面有她的名字填補那空格。


諤諤 發表於 2014-3-10 23:01:53

LianWu 發表於 2014-3-9 22:53
嗯…很大膽的表示~~~
呵…給妳一個讚……
妳如果嫌太多名信片or郵票……可以寄來我家給我


哈哈你也可以啊
一人一信給那兩個委員
請他們別杯葛多元成家法案

LianWu 發表於 2014-3-9 22:53:33

嗯…很大膽的表示~~~
呵…給妳一個讚……
妳如果嫌太多名信片or郵票……可以寄來我家給我
我開完笑的:hoface03:~~
祝妳快早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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