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u362 發表於 2013-11-29 05:49:42

一個友善基督徒的發言



聲明,
雖然前面才發了一篇打臉文,為了不要誤導他人,
我還是要告訴大家,這類理智、良善的基督徒,
還是會讓我十分尊敬的。


原文轉自 PTTlirenhaohaha版友,網址︰a.bbi.com.tw/Gossiping/1Ibr06D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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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
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路加福音 6:42)

這是我看到今天護家盟等團體,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後,心中浮現在新約聖經中的經文。

廣告第一段中,暗示著台灣的紛亂、高離婚率、低生育率、愛滋病感染眾,
都是因為(如同性戀這類人)不尊重傳統價值與美德;
中後段更明指同性婚姻與多元價值等制度(姑且不論是否應併論),
會讓下一代失去「穩定、健康、安全的生長環境」。
簡言之,同性戀者若擁有進入家庭制度的權利,社會會亂。

新約聖經中,有15處經文,提醒教徒不要「論斷」(judge)人,
這些基督徒不但論斷了同志族群,「一旦結婚,必然造成社會之亂」,
甚至還在他們尚未結婚前,就有此論斷(pre-judice),這不就是偏見?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
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
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加福音 6:37)

難道這些基督徒,不曉得自己正在犯罪了嗎?

我認識一對同志戀人,在一起有十多年了,
一位是年薪近三百萬的外商行銷主管,一位是老老實實的公務員,
我真的不了解,未來這兩位如果真的結婚了,會造成社會甚麼混亂?會讓下一代如何不健康?

你說這是少數,那我再舉一個例子,4X貓。
(↑ 4X貓指的是PTT上有一名ID為XXXXGAY,曾為八卦前版主,為一個小有名氣的男同志)
前陣子,我有幸與他一起合作一個廣告案,
正如我們在PTT上認識的4X貓一樣,本人也是熱情、可愛、大方、正直,
個性不比我所認識的任何一位教徒來的差,他為什麼不能擁有和其他人一樣的權利?

你說這可能也是少數。
那我就要繼續追問,你還認識哪些同志?
若他/她與其所愛之人結成連理,對你到底有甚麼戕害?
還是你的偏見,早就已經下了論斷?

聖經裡說,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一4:18)

這些教徒,卻不斷用恐嚇、令人懼怕的手段,來暗示著同志的價值,就是造成愛滋的主因。
大家都是知識份子,我們都知道愛滋在同志/異性戀間的傳染,是因為不安全的性行為,而不是這個身分。

而聖經裡,愛的價值,不是遠高於懼怕嗎?
為什麼要這麼昧著知識來操弄懼怕?
而不是崇尚兩人相愛的價值呢?

如果懼怕放在愛之前,那麼異性戀/夫妻的性交,也有可能造成子宮頸癌啊?
每年台灣約有2000例新增的子宮頸癌患者,約950人死於子宮頸癌。
重點不是這些懼怕吧?
而是透過安全的防護來保護彼此
(愛滋-單一性伴侶/保險套;子宮頸癌-抹片/疫苗)

讓相愛的兩個人,能夠學習如何經營家庭,
活出有愛的生命。這不才是聖經的教導嗎?

noproblem78630 發表於 2013-11-29 13:55:11

無論是什麼宗教
都不要隨便用自己的意思去說明神、上帝的話
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套上去
我覺得宗教是要大家學會愛與包容他人
有些人用宗教的理由說同性戀是不行的 違反上帝的意旨還是會有什麼輪迴業障
聽了都很倒彈(台語)


另外請問一下
如果我一個人想參加基督教的活動
那我是不是走進教會問他們禮拜幾 幾點有活動
他們就會熱心的告訴我有關的事項?
還有教會有英文課 真的會教英文嗎 還是傳教成分較多?

小瞳兒 發表於 2013-11-29 15:18:50

本帖最後由 小瞳兒 於 2013-11-29 15:20 編輯

回復樓上:P)

我本身就在西門町台北真道教會~:)
像我們有開設夢想之家創意才藝班
裡面教授的課程都是真的在上課喔~

如果是傳福音的話,除非你跑去查經班(?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個教會都是這樣子的,但是我們是這樣的^____^

然後如果想要參加活動的話就像你說的走進去問他們,他們就會很熱心地告訴妳喔:)
如果你願意留下資料的話,之後活動她們也會打電話告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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