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wang 發表於 2016-2-17 10:45:31

已詳閱版規
徵假女友假結婚/34歲/住新竹

wongba14201 發表於 2016-3-23 11:32:06

新人已詳閱版規
   1.徵FB假交往/假女友/假結婚
   2.居住地:桃園市/嘉義市
   3.年齡:35
   4.婚後是否須與父母同住:是,但可否,單親
   5.是否有傳宗接代壓力:是

飛翔的鳥兒 發表於 2016-4-12 18:47:10

已看過板規
   1.徵假結婚
   2.居住地:新北市
   3.年齡:27歲
   4.婚後與父母不同住
   5.有傳宗接代壓力

Hikari2000 發表於 2016-5-23 09:59:23

本帖最後由 Hikari2000 於 2016-5-23 10:01 編輯

說新不新的新人簽到
已讀版規
   1.假結婚
   2.台北
   3.25
   4.不需
   5.否

ricebird 發表於 2016-6-28 21:36:58

新人已看過板規。願意自覺遵守
   1.代女朋友徵男同志假結婚
   2.居住地:新北市。女友在遼寧省大連
   3.年齡:37歲
   4.婚後與父母不同住
   5.無傳宗接代壓力。小孩可商量

sincere1071020 發表於 2018-10-28 14:44:48

本帖最後由 sincere1071020 於 2018-10-28 14:45 編輯

已詳閱版規,願遵守版規

徵假女友假結婚/北部/30歲/不需與父母同住/有

感謝版主

Caotouwen 發表於 2019-7-22 22:56:44

新人已看過板規。自覺遵守並簽到
   1.代大陸女朋友徵台灣男同志假結婚
   2.居住地:台南市。女友在福建省福州市
   3.年齡:32歲
   4.婚後與父母不同住 她是大陸人 ,本身是公務員,因此不會在台灣長住 只會偶爾過來
   5.有傳宗接代壓力。要試管嬰兒

Eric9999 發表於 2020-6-28 22:36:34

已詳閱版規,感謝提供此版,謝謝版大,也請各位多多幫忙,謝謝

Derekyang 發表於 2020-8-29 14:17:09

新人已看過板規
想找互有需求的女同 主要是對家人交代 讓父母不要擔心
希望能有共同價值觀且能互相成為友人 不一定要生小孩 不和公婆同住

Mark0209 發表於 2020-12-19 18:30:36

您好,已詳閱
1. 假結婚 (可以像朋友一樣生活)
2. 新北 (在台北工作)
3. 36y
4. 不需與父母同住 ( 在中部 )
5.想要有小孩

希望能認識妳,謝謝
頁: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板規:發文前請先詳閱本帖並回文簽到,否則無條件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