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e 發表於 2013-9-8 18:10:26

林宥嘉/万金油 《我們從未不認識》后萬金油《女朋友 男...

本帖最後由 superme 於 2013-9-8 18:13 編輯

沖著林宥嘉而來買了這本書來讀,剛開始認為干,怎麼還要先讀完三分之二前半段這無名作者萬金油的文字才能讀林宥嘉寫的部份。
但讀了前十頁覺得太神奇了,萬金油的文字很棒,超棒的那種。

我不愛讀書,要我讀完一本書需要非常非常長的時間。(但很矛盾我又喜歡讀書,拿著一本書就有種地位提高的感覺----哈哈哈!)


http://img3.douban.com/view/group_topic/large/public/p5555387.jpg

我后開始翻萬金油寫過的書,想知道萬金油到底是怎樣的人,但找到的可能都只會是這樣的圖片:
http://www.tigerbalm.com/system/images/1278/original/pp_white.png?1358468572

但也不是說找不到,他/她的舊作有兩本,第一本是摘至他的BLOG的,第二本是《男朋友 女朋友》。
天啊!《男朋友 女朋友》正是我曾期待很久的電影耶!

http://2.bp.blogspot.com/-Crywc1QVNcw/T_WiLA2L-TI/AAAAAAAAAOI/hq6gaok2iU0/s320/634759507371566250.jpg

首先,大家別誤會,那部電影並不是萬金油編劇的。
好吧,我已經開始期待這本書了。女朋友 男朋友 讀起來反而比較文藝,和林宥嘉那本不同的地方是,林宥嘉的就比較說故事,女朋友 男朋友寫的東西比較哀傷....但林宥嘉的那本也很哀傷。

總之這整瓶萬金油就是很哀傷。

以下是《女朋友 男朋友》的試讀(怎麼推薦林宥嘉推到女朋友 男朋友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得不到的東西特別好,感覺《女朋友 男朋友》應該會比《我們從未不認識》更精彩!!


第一章 記憶

記憶好像不那麼牢靠,以為遠的事,想起來很近。以前,以為要帶大小雲小樹這兩個死小鬼,好像悠長得像下一個世紀的事,才幾年的時間,以前隨時膩在身邊的兩個小鬼就到了青春期,天天惹事,十七歲的女生,真的是「很那個的」。

至於,那些以為一直很近的事,認真想起來,卻恍如隔世。我偶而還是會想起王心仁,比如坐他機車後座的日子,映著路燈反光,睜著眼看不清楚,只有一團黑影和細細毛邊一般的汗毛。他總是笑,嘴角上揚的幅度很好看。

以為很近,很深刻的事,卻也只記得這些,你要問我,他的模樣,說實話,我有些模糊了,這麼近,卻又這麼遠。不要說是王心仁了,要是十八年前的我看到現在的我會認得出來嗎?四十五歲的身體,早已忘記二十歲應該是什麼模樣,而二十歲的身體也無法想像四十五歲是怎樣的歲月重量。我們都是在黑暗中摸索的人,猛一轉頭,才發現邊走邊被推到了這裡。

明天就要去見阿仁,到底四十五歲的阿仁是什麼模樣,我也很好奇。如果活著這件事真的有什麼樂趣的話,那就是可以看看你身邊的人十年後、二十年後、三十年後的模樣,我們都高估自己對生命的操控力,我們最後都「長成」我們不知道甚至討厭的樣子。這是生命的樂趣,站在一個高度,看你及你週遭的朋友,最後變成什麼模樣,並嘲笑他,嘲笑活著這件事。

我們之間,最有資格嘲笑這一切的人,大概是美寶了。只有不在的人、棄絕一切的人才最有資格談生命是什麼。說到這裡,好像我是個碎念憤世的中年人,也許是吧,但生命也不全然那麼絕望,希望我是有資格說這樣一句話的人,至少我還有兩個小鬼,至少我也曾經不那麼憤世絕望過。

窗外的死狗又在鬼叫,一牆之隔的隔壁那對老夫妻又在吵架了,那個聲調,大到近乎無恥,毫不遮掩地把彼此的不堪攤出來暴陳遊街。平日,大家是說不到幾句話的陌生人,現在卻莫名知道六十歲的老公不舉且勾搭上巷口自助餐的洗碗阿桑,說實在的,我並不想知道。月落如金盆,枕邊聞私語,呵,不是這樣的,這只是個無聊的夜,台北市看不到金盆般的月亮,只有狗叫和一對老夫老妻無恥的對話。如果我們三人,不管是誰和誰在一起,最後的結局一定就像隔壁夫妻那樣,以折磨對方來確認彼此的關係。

還好,是結束了,不乾不淨的結束。明天就要去見阿仁,我也不知道該有怎樣的心情。我已經忘了那個夏天的事,好像所有的故事都該以夏天做為開頭……。




1984,中正高中

回憶對我來說,是件不夠遠的事。不過,青春這件事,不論何時,回頭想起來,都像是嗑藥般的恍惚感,一種軟軟地躺在陽光下,像塊七彩的果凍,甜膩悠晃。晒著陽光,皮膚溫溫熱熱,又帶著一點搔癢感。大把大把的時光,怎麼都用不完。

我們這群臭男生被趕到操場上奔跑,我只拉著一個紙箱遮住下半身,惹這堆事,都是美寶,呵,對,我們之間都是美寶……。她的頭髮很短,走路一跳一跳的,有的女生走路一跳一跳的,只會讓你想到小兔子這種可愛動物,好像邊走邊唱歌的小孩,正開開心心出發去哪玩似的。但美寶走路那個節奏,卻很像某種在草原肉食動物環伺下的小動物,隨時充滿警覺,好像隨時都會轉過頭來,瞪著你看。我媽說,這種走路法,命格不好,歹命。十七歲的少年少男少女,什麼事看起來都充滿快樂、希望,懂得什麼是好命歹命?好命就只是早上燒餅夾蛋,老闆不小心打了一顆雙仁蛋給你,歹命就是一早進校門,教官一直釘你頭髮長度如此而已。

美寶身上聞起來有種乾淨的味道,不是香皂味,也不是什麼化妝水的香味,真要說起來,可能是像自來水剛沖完身體,被風吹乾的那種味道,這是什麼味道?我想放到嘴裡的話,舌尖應該會有些些的甜味,像米飯細嚼後的那種淡淡甜味。我很想,把鼻子湊在她的背上、皮膚用力吸嗅美寶身上的味道,但我一直沒這樣做。

她常在洗澡,說這樣身上才不會有味道,她受不了身上一點點的味道,我甚至懷疑,她是為了把身體的味道洗掉才選擇跟我一起加入泳隊。有時候,我懷疑她常常警覺式的回頭,是在偷聞自己身上有沒有異味。大家都說她像男生,大而化之,我倒覺得,她比誰都還看得清楚,知道什麼時候該說什麼話,包括裝傻這件事。

就拿裸奔這回事,我一直懷疑是她搞鬼,那天發神經,帶著一票女生進來,說男生偷挖洗衣間的隔間,偷看女生洗澡,我當然是不會幹這種事,但誰曉得其他臭男生會不會幹這種事,我們這種精蟲衝腦的男生,是沒有什麼事幹不出來的,只是當時不知道而已。好比,在我爸那個年代,有個建中夜校生在暗巷殺死了一個女中學生,是求愛不成的情殺,終究是跟性沾上邊的,賀爾蒙這事很奇妙,會讓你做出許多連你也想不到的事。

青春的本質就是不受控制,也不知是誰起的頭,臭男生把圍住下半身的毛巾扯掉,想嚇嚇那些三八女生,沒想到林美寶拿出撒隆巴斯狂噴,怎麼禁得起這麼一噴,大家抓了衣服,就往外跑,沒衣服的就隨便抓個東西遮,我就只抓了一個紙箱,那是裝泳隊早餐的破紙箱。

跑啊跑的,太陽晒起來溫溫暖暖的,操場的草地踩起來刺刺的。我看到美寶賊賊地笑,這傢伙,什麼念頭鬼點子一堆,只是,她怎麼一直跟阿仁講個不停,該不會這場裸奔就是阿仁跟她一起策畫的吧?得去問問她,但問什麼呢?我又不是美寶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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