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gLyon 發表於 2013-7-11 11:39:04

白夜行 [日] 東野圭吾

  讀罷《白夜行》,感到相當的受觸動,這樣震撼的書並不是那麽多的。從傍晚開始,我一直通宵到早上讀完。之後又回味良久,很想找人討論討論,讓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的理解似乎有些另類,幾乎不曾遇見與我觀點極爲相似的同學。對于小說,大家幾乎一致認爲基調是黑暗的,絕望的。爭論的焦點基本集中在一些書中沒有明確說明的問題。

  (劇透嚴重,還沒有看過書的人請先不要往下看。另外,這裏討論的僅僅是原著小說,不包含電視劇,因爲電視劇對小說本身進行了大量的改編。僅看過日劇的同學請不要誤解。)

  經常提及的問題是:

  ' 雪穗愛亮司嗎?

  ; 亮司愛雪穗嗎?

   雪穗愛一成嗎?

   雪穗出于什麽原因要加害江利子?

   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在利用亮司?

   雪穗和亮司想要的是什麽?

   雪穗的“我的天空裏沒有太陽,總是黑夜,但並不暗,因爲有東西代替了太陽。雖然沒有太陽那麽明亮,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憑借著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當成白天。我從來就沒有太陽,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的想要“在白天走路。”
  這兩句話怎麽理解?

   爲什麽已經過了'年的時效追訴期,他們卻沒有走到一起。

   全文最後一句,爲什麽“她一次都沒有回頭。”

  問題主要是這麽一些吧,其他“雪穗是否能被理解”,“亮司是否能被原諒”等等屬于個人主觀認識了。

  從我理解的角度,試著回答這些問題。


  雪穗是愛亮司的,亮司也是愛雪穗的! 東野圭吾所寫的其實是一本關于愛的小說。

  事實上,在他們兩人的靈魂中,除了這點愛,幾乎也不剩下什麽別的了。這是一種愛,但並不能單純的稱爲“愛情”。 書中,老警察對此的看法是,他們兩人是一種“互利共生”的關系。老警察的看法並不錯,但這是站在他的立場上的觀點,是片面的,用他的話說,他們兩人是槍蝦和蝦虎魚。但他們並不只是互相利用的,他們之間的羁絆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愛。

  關于這種愛,書中有一些地方隱晦的提到了。雪穗給亮做的繡著RK的袋子,雪穗給她的店起名叫R&Y,亮司做的男孩女孩牽手的剪紙等等。
  但我覺得最重要的一個地方是在整部小說的結尾。“雪穗像人偶般面無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見雪穗正沿扶梯上樓,背影猶如白色的幽靈。”還有那句被爭論最厲害的“她一次都沒有回頭。”

  很多人說,正是因爲讀到了結尾的這幾句話,才感受到一種冰冷的寒意,才無法原諒雪穗。還有人說,正是爲了不辜負亮的犧牲,雪穗才一次都沒有回頭,在她那幽靈般的背影後面,一定是一張淚流滿面的臉。

  但我的想法不是這樣的。我們可以這樣試想一下,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店鋪女老板,突然發現有人死在了自己的店裏,應該是一種怎樣的反應呢?恐懼,擔憂,驚慌,憤怒甚至一丁點的好奇——這些不該是正常的反應嗎?那這時候,這個女老板臉上的表情應該是怎麽樣的呢?

  “她臉色鐵青,用微弱的聲音說:‘我是店長濱本。’”

  Bingo!這才是正常的反應。鐵青的臉色說明了擔憂,驚慌和厭惡,微弱的聲音說明了害怕。雪穗這個叫做濱本的部下的反應是對的。換言之,像人偶般面無表情,再冰冷的回答,這種反應反而是讓人起疑的,太過于冷靜了。但雪穗不是個表演天才嗎?整本書中,她不是時時刻刻都表演的恰到好處,不露絲毫破綻的嗎?對她來說,表現出恰當的驚慌,不是輕而易舉的嗎?還有一次都沒有回的頭,在這種情況下,離去時忍不住好奇跟擔憂,回一兩次頭,看一兩眼,不也是正常的反應嗎?難道就因爲回頭看了一眼,別人就會識破兩人早已認識嗎?

  我們先來解答下之前列出的最後一個問題,雪穗爲什麽一次也沒有回頭。整本書中,雪穗的表現永遠是溫柔的,是體貼的,是得體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亂真的。但她就是沒有表現過這種冷漠。實際上,情感的表露是對情感的掩藏,冷漠的神情才是對情感的展現。對雪穗來說,亮司的愛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點光。也就是她最後殘存的一絲人性和一點點靈魂。正是因爲他們彼此之間有著深入骨髓的愛,所以亮司的死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沖擊,使得她沒有辦法再做作的表演出驚慌的神態。但是亮司的死也帶走了她最後的那一點靈魂。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間,雪穗的靈魂也死去了。所以,當雪穗離開的時候,她的背影就像個幽靈。不,她已經變成了幽靈,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不再有留戀,不再有人性,不再有靈魂,不再有愛。這樣一個幽靈雪穗,當然不會再回頭。

  但雪穗爲什麽還要離開呢?爲什麽還要否認她和亮是認識的呢?她還要做什麽事呢?她還想要什麽呢?

  那這裏來回答一下第六個問題,雪穗和亮司想要什麽呢。

  表面看來,雪穗想要的東西很多。金錢,名譽,地位,權利,家庭,別人對她的尊敬,對她的愛慕,對她的嫉妒…… 但其實她要的只是一樣東西——她要她小時候沒有的東西。她要補償的都是她小時候所欠缺的東西,加倍的補償,加一百倍的補償。但是實際上,她要的也並不是這些東西本身。比如金錢,那是用來享樂的,但雪穗斂聚了那麽多錢,我們卻沒看到她花用;權力和地位,那是可以向別人發號施令,頤指氣使的,但雪穗始終表現的謙卑有禮;別人的愛慕與嫉妒,那是可以獲得心理上的滿足的,但雪穗也沒有陶醉其中。那她究竟是爲了什麽?

  雪穗所要的僅僅是“奪取”。

  不知大家有沒有見過守財奴。不停的斂財的人並不叫守財奴,不停的斂財卻不肯拿出來享樂的人才叫做守財奴。守財奴所執著的其實不是錢財,而是斂財,是斂聚。我們多數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類似的心理,比如攢了好久好久的錢,拿去買一件貴重的物品。買到手後過一段時間,你可能會覺得真正帶給你快樂的不是這個東西本身,而是付錢買下時那種瞬間的巨大快感。

  雪穗所要的僅僅是“奪取”。她的生命裏幾乎沒有靈魂,只有兩樣東西:“奪取”和對亮司的愛。

  說到這裏,來插入回答下第三個問題,雪穗愛一成嗎?(等下再說亮司要什麽)

  這也是一個爭論極大的問題。有人說愛,有人說不愛,有人說只是喜歡,還有人說那是“青春期少女懵懂的愛情”。 天!

  這也太小看雪穗了,雪穗是那種有“青春期懵懂愛情”的人嗎?雪穗對除了亮之外的所有人,沒有“愛”這個功能。那如何解釋雪穗的行爲呢?

  回想一下雪穗與一成剛剛相識的時候,別的男生都爲雪穗而傾倒,都粘著雪穗,只有一成,也許是因爲見多了大家閨秀,反而對江利子情有獨鍾,冷落了雪穗。對雪穗來說,幼年時的一幕重現了,不被重視,不被尊重,不被愛慕。而她要做的就是“奪取”,奪取一成對她的尊重,愛慕。

  這裏順便回答下問題四,雪穗爲什麽要加害江利子。

  這不是出于嫉妒,也不是出于怨恨,對雪穗來說,她可能根本就沒有那種感情。我們有時候說某人“沒有人性”,其實一般來說並不是他真的沒有人性,而是該人展露出的多是人性惡的一面。而雪穗是真正的沒有人性,不僅沒有人性中好的一面,同樣沒有人性中壞的一面。嫉妒也罷,憎恨也罷,這都是人性惡的一面的感情,而雪穗是沒有的。所以她讓亮司加害江利子,以及之前加害都子,都是爲了一個目的,鏟除在她“奪取”道路上的絆腳石。

  有人說雪穗與一成在守靈時候的暧昧說明了什麽什麽。

  在我看來,這說明了雪穗繼續她奪取一成愛慕的行動,同時可能說明了雪穗對一成已經動了殺心。一成之前懷疑雪穗,所以找偵探今枝來調查雪穗。借給偵探的限量版卡地亞手表卻露了馬腳,被雪穗一眼看穿。偵探也因此被亮司用氰酸鉀殺死。那這個時候雪穗對一成一番做作,目的不是呼之欲出。


  再來看看亮要什麽。

  亮要的是“贖罪”。

  當亮在那個布滿灰塵的房間裏看到那不堪的一幕的時候,他崩潰了。當他把剪刀插進父親的心髒的時候,他的靈魂也逝去了。他當時本該調轉剪刀刺進自己的心髒。但他發現還有雪穗。他要向雪穗贖罪,贖他父親的罪。

  于是亮司的生命中也只剩下兩件事,“贖罪”和對雪穗的愛。于是亮司開始了他對雪穗的贖罪:盡一切可能滿足雪穗的“奪取”。 只要是爲了這個目的,任何人都是可以傷害的,任何罪行都是可以做的。而雪穗不斷的奪取其實也是不斷的在給予亮贖罪的機會。

  這樣也就可以回答第五個問題,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一直在利用亮。

  沒有,他們兩人一直在做自己的事,同時這也是爲對方做的事。兩人是一樣的,同一的。

  書中有一段描寫偵探跟蹤調查化名秋吉的亮司的情節。“這個人活著到底有什麽樂趣?簡直孤獨得要命。”這是今枝對亮司的感歎。
  是的,亮什麽都不需要,因爲他也幾乎沒有了靈魂,沒有了人性。那些一般人的感情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也不懂得去享受這些東西了,他只有贖罪。終其一生的贖罪。在小說的最後,那把剪刀刺進了他的心髒。十九年前就該刺進去的剪刀,十九年後終究還是刺了進去。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贖罪。

  十九年?是的,小說的最後已經過去十九年了。雪穗和亮司也已經三十歲了。那問題八就是爲什麽已經過了'年的時效追訴期,他們卻沒有走到一起。

  他們真的是想要走到一起嗎?

  回答這個問題要同時來看看他們兩人僅有的吐露心聲的兩句話。

  雪穗:“我的天空裏沒有太陽,總是黑夜,但並不暗,因爲有東西代替了太陽。雖然沒有太陽那麽明亮,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憑借著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當成白天。我從來就沒有太陽,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想要“在白天走路。”

  太陽是什麽?有人說是社會的容納。我覺得不是。

  太陽是“人性”。 我們每個人頭頂上都有太陽,即使是很多作惡多端的人。因爲惡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但雪穗和亮司的頭頂上沒有太陽。他們在很小很小的時候就沒有了太陽。而他們對彼此的愛代替了太陽,成爲他們唯一的光。這種愛也是他們殘存的最後一絲人性,正是因爲有了這種愛,他們還可以繼續走下去,他們還可以稱之爲“人”。

  想要“在白天走路。”

  這句話我們一開始就理解錯了。

  在《飄》的結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話:“思嘉,我從來不是那樣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們湊合在一起,然後對自己說這個修補好了的東西跟新的完全一樣。一樣東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甯願記住它最好時的模樣,而不想把它修補好。然後終生看著那些碎了的地方。”(感謝挨斯米的七個在二十七樓的回複)

  所以這句話並不是說想要在熬過了十五年的追訴期後,兩個人在一起幸福的平靜的生活。而是一種不可能的奢望:一切都不曾發生,桐原洋介的獸行,亮的弑父,雪穗的殺母,以及之後的所有的罪行。一切都不曾發生,那麽亮司跟雪穗只是兩個普通的孩子,他們頭頂上有太陽,他們牽著手,在白天散步。

  而現在,失去了大半靈魂的他們已經不會享受幸福了。一個要不斷的“奪取”,一直到死。一個要不斷的“贖罪”,一直到死。

  但他們還保留著一絲的靈魂,他們彼此的愛,就是他們還身爲“人”的原因。

  所以說,東野圭吾所寫的其實是一本關于愛的小說。小說最後,亮的死帶走了雪穗的靈魂,當愛消失的時候,故事也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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