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雨、
發表於 2009-11-8 00:03:35
sky12342: 讓自己無止盡的發呆~外加緬懷一下image/face/1.gif
丁小雨、
發表於 2009-11-8 00:04:14
迷思耳: 把跟他有關的東西全都收起來或丟掉或還給他.....恩~
那是我第2件想做的image/face/3.gif
藍調音樂
發表於 2009-11-8 00:49:04
我第一件做的是:抽煙..
VV77
發表於 2009-11-8 01:35:43
分手就已經是最想做的事了~
偽王子
發表於 2009-11-8 03:28:24
大哭 喝酒然後往前走
丁小雨、
發表於 2009-11-8 04:44:34
柒三: 通常都同居..分手後 當然趕快收拾行李..我不想到樓下撿東西!!image/face/1.gif
kaoli
發表於 2009-11-8 11:30:43
先躲起來大哭
再找朋友談心
Bahachi
發表於 2009-11-8 11:55:30
哭完回憶完然後刪掉之後重新振作 下一個會更好 YA!
cielo328
發表於 2009-11-9 00:01:15
努力工作!
把所有心思在工作上面
做別的事情 不讓自己想!
Yozoh_onee
發表於 2009-11-9 03:05:39
做自己以前不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