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2GIRL女子拉拉學園 首頁 新聞 綜合 查看內容

最高法院裁定她不能收養她小孩…傷透一家心

2016-10-2 10:17| 發佈者: tsubasa1113| 查看: 26928| 評論: 6|來自: 聯合新聞網

摘要: 王淑儀與同志伴侶周書綺交往超過十六年,六年前周到加拿大人工受精,產下一對龍鳳胎,王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但因國內民法仍不承認同志婚姻,最高法院最近裁定駁回王的要求,全案確定。兩人失望並指法院沒盡維護實質 ...

王淑儀(右)欲收養伴侶周書綺的龍鳳胎,最高法院認為兩人同屬女性、無婚姻登記而駁回抗告,兩人都感失望。 本報資料照片

王淑儀與同志伴侶周書綺交往超過十六年,六年前周到加拿大人工受精,產下一對龍鳳胎,王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但因國內民法仍不承認同志婚姻,最高法院最近裁定駁回王的要求,全案確定。兩人失望並指法院沒盡維護實質平等的責任。

目前民法對婚姻的規定仍要求一夫一妻,收養小孩必須先有夫妻身分;法界人士指出,在立法院未修法前,同志想爭取伴侶權益、收養小孩是緣木求魚。

周書綺與王淑儀礙於法令無法在台取得合法夫妻身分,但兩人交往十餘年,周書綺到加國以人工受精方式產下一雙子女,孩子已經五歲,一「家」四口如一般家庭甜蜜生活。王認為和周是「事實上夫妻」,想收養周的小孩,向法院提出聲請;士林地院去年以「認可收養恐造成子女置於議題導火線上」、「不符合被收養人最佳利益」駁回聲請。

王不服,強調不是只有異性伴侶才叫夫妻,同性伴侶不應被排斥,並質疑法院未斟酌兒童福利聯盟出具的家庭評估報告,沒盡維護實質平等的責任,對一審裁定提出抗告。

二審以民法單獨收養規定要件是「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重點仍「卡」在周、王兩人都是女的,「沒婚姻」。若認可王女收養,龍鳳胎必須終止與生母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官認為「換人收養」不符合小孩最佳利益,駁回王的抗告。

王抗告到三審,最高法院除指現行民法規定夫妻是指一男一女,還引民間常見的「妾」為例,指「事實上夫妻」仍以一男一女結合才算。同性伴侶間就算有長久共同生活事實,仍不具民法婚姻形式要件。

王淑儀質疑,無法收養伴侶小孩有違憲法平等原則。最高法院指憲法平等原則,立法機關有具體化的優先權,依其具體化結果所制定的法律,原則上就應推認為合憲。依目前民法規定,就算王與周女是事實上夫妻,仍不符「繼親收養」規定。
7

丟雞蛋
2

讚一個
10

遞鮮花

酷斃了

我認同

被雷劈

剛表態過的朋友 (19 人)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引用 newpet 2018-5-6 01:21
加油加油
生養小孩也是一種同志運動的奉獻與參與
引用 迷惘貓 2017-1-9 05:13
歧視就歧視,廢話那麼多!
引用 放  2016-10-16 14:17
走到這個地步可以申請釋憲了
引用 happybear 2016-10-7 16:33
要是單身可以領養, 早就一堆人去領養了喔! 這個點雖不是直擊同志身分, 但是就是剛好一起擂到同志.這文尾, 不是已經著墨出重典了嗎?所以要真有所獲進展, 得先動根本大法, 這個根本大法, 基本上就是一種大革命 ( 不管流不流血, 要動它就是一種大革命 )基本上能夠產生大革命的得要有奇人才會發生奇事. 否則就是這樣下去. ...
引用 happybear 2016-10-7 16:32
本人以為同志在平權的奮鬥上面要觀一下層次,
這個層次就是: 男女沒有真正平等以前, 就不會進化到下個議題就是同性的議題,
等進化到同性婚姻平權有個法理的根據地的時候, 才會輪到親子法律的問題,
上述都還沒發熟的兩大宗類, 要法官如何給盼同志可以這樣領養小孩?
就是說當事人不是同志好了, 單個身, 也沒得領養小孩好嗎?  ...
引用 Devil~CHEN 2016-10-4 00:46
台灣離同志平權的友善環境,真的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本來表態時;想對這對伴侶遞鮮花,但繼而一想;我比較想對那群迂腐的恐龍法官丟雞蛋。

查看全部評論(6)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3-29 07:11 , Processed in 0.07533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頂部